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天中

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驻马店市山体保护条例》

2019-06-04 10:02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闫继华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2019年4月1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三是强化修复治理,对修复治理责任人的确定、修复计划、修复治理方案、修复要求、修复基金、修复的验收均作出刚性的规定。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通讯员 李程)5月31日,《驻马店市山体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标志着我市第四部地方性法规正式诞生。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宪中就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制定过程、主要内容和特点作了说明。2018年5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启动了条例的起草工作。11月28日,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条例草案。12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了一审。2019年4月1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4月18日,市委常委会议听取了条例有关情况的汇报。

这部条例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解决我市山体保护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同时也是细化和执行上位法的具体实践。条例共有六章三十四条。主要特点:一是实行分级保护,避免“一刀切”,妥善处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二是突出地方特色,紧紧围绕破坏山体的突出问题设定条款;三是强化修复治理,对修复治理责任人的确定、修复计划、修复治理方案、修复要求、修复基金、修复的验收均作出刚性的规定。

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闫继华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