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街道办事处强化措施抓好三夏安全生产
摘要:街道办事处对居委、居委对居民组、居民组对农户层层签订“三夏”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奖惩措施,给予耕地面积不足4000亩的居委,拨付秸秆禁烧专项经费5000元;
驻马店网讯(本网记者 徐 明 通讯员 张志勇)“三夏”期间,泌阳县花园街道办事处立足实际,积极行动,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全力抓好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全面实行零禁烧、零污染,做到不留空挡、不留死角,确保“三夏”安全生产,确保不发生任何火情,为夺取夏粮丰收夯实基础。
强化宣传氛围。该街道乡村组三级采用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政策法规;印制“三夏”安全生产宣传单万余份,广泛发放到每个农户和每个中小学生,依托“小手拉大手”活动,让每个家长在宣传单回执上签名,通过学生把安全生产知识带到每个家庭;录制“三夏”安全生产知识,出动宣传车10余辆,在全街道各主次干道、自然村、田间地头不间断巡回宣传;各居委刷写宣传标语均不少于6条,临街道路悬挂过街宣传横幅10余条,全街道共计刷写悬挂安全生产标语200幅,将安全生产知识广泛宣传到每个农户家中;让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为实现秸秆零焚烧、安全事故零发生、环境零污染夯实了基础。
突出工作重点。该街道成立“三夏”安全生产工作指挥部,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分区域设立4个巡查小组,实行街道领导包片,街道干部、巡查队员包居委和居委干部包组工作责任制,按照防火责任人分包地块示意图落实责任,公开举报电话,坚持防范、监控到位;从麦收开始,全天候不间断对12个居委会严禁公路打场堆垛晒粮、严禁焚烧秸杆、严禁毁坏路林等“三禁”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巡查,本着对焚烧秸秆实行零容忍的原则,落实“谁烧罚谁、烧谁罚谁、谁抓奖谁”,对将点火人员扭送到派出所的给予1000元至2000元奖励。不让“三夏”期间出现一处点火现象。
层层落实责任。街道办事处对居委、居委对居民组、居民组对农户层层签订“三夏”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奖惩措施,给予耕地面积不足4000亩的居委,拨付秸秆禁烧专项经费5000元;给予耕地面积4000亩以上的居委,拨付秸秆禁烧专项经费7000元;给予县城区北曹庄居委拨付秸秆禁烧专项经费2000元。街道巡查组发现一处着火点罚居委300元,发现3处及3处以上着火点的取消秸秆禁烧工作经费,同时,视其情况扣减当年村级经费。在党政纪处理上,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居委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未按照县、街道秸秆禁烧工作要求,不认真履职尽责,工作不力,出现一处着火点处置不及时的,给予全街道通报批评,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写出书面检查;出现两处着火点处置不及时的,给予居委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党内警告处分;出现3处(含3处以上)着火点处置不及时的,视其情况,给予居委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对违反上述规定,居委会主任是非党的,按照《行政监察法》进行处理,从严追责。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对所分包居委负责,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请上级纪委监察机关给予处理;对包居委街道干部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理,参照对居委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的处理办法执行;对农业服务中心组织不力,巡查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引发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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