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国际

一边访华一边见乱港分子!德为何表里不一?

2019-09-12 08:37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刘银霞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我们不禁要问,德方此时允许黄之锋到德活动并同马斯外长接触,意欲何为?但这次,默克尔前脚刚走,德国外长就会见黄之锋。德国外长这样的“打脸”行为,极大削弱了默克尔访华的意义,它不会促进德国的利益,只会对中德关系造成损害。

一 德国外长会见黄之锋

9月10日晚,这样一则消息引起了关注:德国外长马斯对黄之锋获得保释表示欢迎,并于9日晚在柏林与黄之锋见面。

黄之锋是谁?在最近的香港非法集会和暴力活动中,这个名字出现频繁——他是“港独”组织“香港众志”的秘书长。近期香港出现的暴力活动都离不开他的煽动。6月21日,暴徒在黄之锋的带头煽动下包围湾仔警察总部达16个小时之久。7月27日的元朗大规模骚乱中,香港《大公报》记者拍到黄之锋出现在非法集结者防线附近。8月13日,香港国际机场因示威者的非法集会而瘫痪了数十个小时,黄之锋于凌晨2时在脸书上做了一场38分钟的视频直播,继续煽动示威者“着黑衫”、“下午机场见”、“升级冲击装备”。香港立法会议员何君尧称黄之锋为外部势力一手制造的乱港“政治明星”。8月30日,“港独”黄之锋被香港警方拘捕,但却在随后获得保释。

就是这样一位货真价实的“乱港分子”,却在9日晚得到了德国外交部长马斯的接见。

二 外交部表态:强烈不满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10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对德方允许香港分裂分子入境从事反华分裂活动以及德国外长马斯公然同这样的人接触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华春莹强调,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任何外国政府、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干预。任何挟洋自重、分裂国家的言行和图谋都注定要失败。个别德国媒体和政客企图借反华分裂分子蹭热度、博眼球做政治秀的做法也是极其错误的,是对中国主权的不尊重和对中国内政的干涉。

“德国总理默克尔上周访华期间,明确表示支持‘一国两制’、反对暴力。我们不禁要问,德方此时允许黄之锋到德活动并同马斯外长接触,意欲何为?我们敦促德方信守承诺,避免向香港激进分裂势力发出错误信号。”华春莹说。

前驻德大使解读 德国到底“意欲何为”

默克尔在任期间访华12次,足以看出德国对于中德关系的重视。9月7日,德国总理默克尔刚刚结束了对中国的访问。但这次,默克尔前脚刚走,德国外长就会见黄之锋。德国到底“意欲何为”?德国对中德关系的重视又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围绕这些问题,人民网记者对前驻德大使梅兆荣进行了采访。

前驻德大使梅兆荣(资料图)

问:默克尔刚刚结束访华,马斯外长就接见了港独分子。对此您如何评价?

梅兆荣默克尔刚刚结束了第12次对华访问,拿到了不少经济利益。访问期间,她在香港问题上公开讲话还较谨慎。应该说,这次访问是成功的,但成功主要在经济合作方面。

德国外长做出接见香港暴徒这样的行动令人不可思议。这是赤裸裸的来干涉中国内政,鼓励暴徒搅乱香港,是违反国际关系准则的。人们不禁要问,他究竟想干什么,要把中德关系引向何处?

问:此事对中德关系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梅兆荣:影响肯定会有,但是究竟如何,中方已经严正交涉,还要观察。

问:这个事件是偶然的吗?

梅兆荣:我认为不是偶然的,与德国政策的本质相关。

问:德国这样做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

梅兆荣:总体上,中德关系的主流是合作共赢,但经常遭到些干扰。根子有三个:一是意识形态驱动。德国一些统治精英想改变我们的制度。二是利益驱动。中国快速发展,德国一方面竭力从合作中捞取实惠,另一方面又想方设法遏制中国,希望中国的技术水平保持在中低端,阻止或延缓中国成为其竞争者。第三,尽管特朗普对德国也施加强大压力,但德国总有些人为向美国讨好,按美国的旨意行事。

德国一方面明确表示支持“一国两制”,向中国示好,另一方面却借反华分裂分子蹭热度、博眼球。这场“政治作秀”的背后,展现出的是德国与中国意识形态、政治立场的对立,但迫于中国快速发展的经济形势,德国不愿舍弃与中国交好所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德国政治的“双标”和机会主义姿态在这短短几天内展露无疑。德国外长这样的“打脸”行为,极大削弱了默克尔访华的意义,它不会促进德国的利益,只会对中德关系造成损害。

正如中国外交部所说:“我们敦促马斯先生作为德国外长,遵守最基本的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做有利于中德关系发展的事,而不是中德关系的破坏者。”

责任编辑:刘银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