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社会

73.5%受访家长认为“晒娃”需征得孩子同意

2019-11-22 14:52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闫继华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家住江苏苏州的谢洋(化名)有个3岁的女儿,她经常在朋友圈发孩子的动态,“孩子出生之前,我刷朋友圈看到朋友的小孩就很喜欢,自己有了小孩,更要记录下她的成长。受访家长中,90后占21.

随着社交网络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长会在朋友圈发布跟孩子有关的消息,被称为“晒娃”。有人觉得在朋友圈“晒娃”能够记录孩子成长点滴,但有人担心会产生安全问题,晒娃也需征得孩子的同意。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wenjuan.com),对2000名受访家长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8.3%的受访家长会在朋友圈“晒娃”。73.5%的家长认为“晒娃”需要事先征得孩子本人的同意。71.2%的家长认为“晒娃”会泄露孩子隐私。

黑龙江哈尔滨的杨果(化名)有一个8岁的儿子,她经常在朋友圈“晒娃”。“六一儿童节的时候,孩子要表演节目,在家里练习的小视频我都发在了朋友圈。我现在生活里最重要的就是孩子,孩子有什么趣事我都想和大家分享”。

四川成都的赵洁(化名)也经常在朋友圈发6岁儿子的照片,“主要发一些游玩时的照片,孩子越大越不愿意让拍正面照了”。

调查中,78.3%的受访家长坦言会在朋友圈“晒娃”。家长一般会发布孩子日常生活(52.7%)、出行出游(43.3%)、才艺技能(41.6%)等方面的内容。

“我挺喜欢看朋友圈里家长发的小朋友的动态,等孩子上小学了,我也会给他自己发朋友圈的权利。”赵洁说。

调查中,39.4%的受访家长朋友圈“晒娃”的频率是一周一次或几次,21.4%的人一月一次或几次,5.1%的人一天一次或几次,18.9%的家长表示不一定。

家住江苏苏州的谢洋(化名)有个3岁的女儿,她经常在朋友圈发孩子的动态,“孩子出生之前,我刷朋友圈看到朋友的小孩就很喜欢,自己有了小孩,更要记录下她的成长。我丈夫是摄影师,给孩子拍的照片都很好看”。

调查显示,71.2%的受访家长“晒娃”的动机是分享日常生活状态,64.3%的受访家长是为了记录孩子的成长过程,37.6%的受访家长会在朋友圈炫耀孩子取得的成绩,17.1%的受访家长坦言是觉得自己本身没什么好“晒”,只能“晒娃”。

调查中,73.5%的受访家长认为“晒娃”需要事先征得孩子本人的同意。

“我孩子很爱美,我发的照片、爸爸给拍的照片,她都会挑选。”谢洋说,她主要在朋友圈发关于孩子的内容,不会在其他平台发。

将孩子的信息发布在网上会产生哪些隐患?71.2%的受访家长认为会泄露孩子的个人隐私,58.6%的受访家长担心暴露孩子的个人行踪,49.0%的受访家长认为孩子的肖像权可能因此受到侵害,38.7%的受访家长觉得不利于孩子树立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

杨果说,她有时在朋友圈里看到同事一连发好几条关于自家孩子的内容“刷屏”,“家长频繁‘晒娃’,可能孩子自己会不好意思”。

关于频繁“晒娃”产生的消极影响,65.2%的受访家长认为泄露孩子隐私会带来安全问题,59.7%的受访家长认为会助长攀比之风,54.6%的人觉得“晒娃”会变成“炫娃”,增加孩子压力,33.2%的人觉得发布孩子“丑照”,会伤害孩子自尊心。

在朋友圈应该怎样健康合理地“晒娃”?68.2%的受访家长认为“晒娃”时应注意保护孩子隐私,63.7%的受访家长建议发布正能量、积极的内容,38.7%的受访家长认为应谨慎发布会给孩子带来压力的内容。

“如果孩子上学了,发一些学习上的事情,有可能会增加其压力,我不会这样做。”谢洋。

杨果认为,家长发关于孩子的内容应注意对孩子的影响,“一些不太好看的照片就不要发了,孩子越大自尊心越强。另外,别太频繁‘晒娃’,会引起他人反感”。

“为了防止埋下安全隐患,我会注意避免发过于隐私的内容。”赵洁建议选择一些正能量的内容,别丑化孩子,而且要注意安全,不要过多暴露孩子信息。

受访家长中,90后占21.3%,80后占58.7%,70后占16.6%,60后占2.7%。(记者 王品芝 实习生 矫芳)

责任编辑:闫继华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