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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水壶抽检报告:超八成合格

2019-11-27 10:54 来源:消费者报道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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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具体抽检情况如下:   值得一提的是,志高电热水壶虽未被抽检发现不合格情况,但2019年9月,志高空调有限公司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召回型号为ZD-D1801的志高品牌电热水壶,所涉及的电热水壶的壶嘴部分存在锐利边缘的情况,当消费者裸手手指伸入壶嘴部分进行...

2016年,河北李先生从某电器商行花80元买了一个电热水壶,李先生儿子用此壶烧水时,触电死亡,当地法院鉴定此电热水壶存在质量缺陷,判决生产厂家赔偿26万元。

这则新闻让人惊心。电热水壶安全隐患情况如何?哪些品牌值得注意?

2019年10月,《消费者报道》整理了国家、省、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包括原工商局、质监局)公布的自2010年1月至2019年10月对液体加热器(含电热水壶)的抽检情况。

抽检结果显示,共167批次液体加热器不合格,其中半球、三角牌、小熊、荣事达、SKG、奥克斯、得力等知名品牌均曾上“黑榜”,原因是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输入功率和电流、接地措施等安全项目不达标。

 1282批次合格,抽检合格率88.5%

电热水壶在国家标准中属于“液体加热器”,适用的国家标准为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除了电热水壶,液体加热器还包括电热锅、养生壶、煎药壶、电茶炉、电茶壶、电炖锅、电煮锅、电饭锅、电热杯、面条锅、暖奶器等,其中电热水壶的不合格情况最多,占69.5%,电热锅占8.6%,养生壶占2.6%。

数据显示,国家、省、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包括原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监督管理局)共对液体加热器(含电热水壶、养生壶、电热锅等)抽检了1449批次,其中不合格批次为167次,合格率为88.5%。

抽检情况基本让人放心,那品牌情况表现如何呢?是否涉及知名品牌?

 半球、小熊、荣事达、SKG等曾被抽检发现不合格

品牌方面,较知名品牌如半球、小熊、荣事达、SKG等都被抽检发现不合格情况。

红双喜牌、壶哥牌液体加热器被抽检发现5批次不合格,属于出现频次较多的品牌。

值得让人重视的是,较知名的品牌半球、奥克斯、TCL、荣事达、SKG、小熊均检出不合格情况,具有安全隐患。

例如2017年武汉市工商局抽检发现,广东小熊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熊YSH-A15N1电热水壶在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连续骚扰电压项目上不合格,可能有触电隐患。

具体抽检情况如下:

值得一提的是,志高电热水壶虽未被抽检发现不合格情况,但2019年9月,志高空调有限公司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召回型号为ZD-D1801的志高品牌电热水壶,所涉及的电热水壶的壶嘴部分存在锐利边缘的情况,当消费者裸手手指伸入壶嘴部分进行清洁时,可能会划伤皮肤。

 ▲注意选购壶嘴有保护的电热水壶

▲注意选购壶嘴有保护的电热水壶

 安全指标占不合格项目7成

167批次不合格商品中,较多产品不合格涉及的指标均为安全指标,占74.6%。

其中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输入功率和电流、接地措施不合格次数都高达40次以上。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测试不合格可能有损坏、火灾隐患。国标规定电源线横截面积不应小于0.75mm²,长度不应长于75cm。如果电源线较长较细,电阻较大,在使用过程中容易造成电源线发热,引起绝缘皮损坏甚至造成短路或火灾事故。

输入功率和电流测试不合格可能有发热、火灾隐患。电热水壶的标称功率实测与标称相差较大,功率超标可能会引起电源线及电热水壶过载、发热,从而引发火灾事故。

除了安全项目外,标志与说明不合格问题也较严重,高达69批次,部分产品没有铭牌或铭牌上的产品标识缺失、不规范。

 液体加热器选购建议

1、认准3C认证。液体加热器(含电热水壶)作为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被列入国家强制性安全认证(CCC)目录,必须要经过3C认证才能生产、销售。

2、查看底部铭牌。液体加热器的底部铭牌一般具有企业名称、地址、规格(如容量)、型号、商标、电压参数、功率参数等标注和说明。

3、留意不锈钢内壁“304”标志。特别对于我们常用的不锈钢电热水壶,应使用奥氏体304不锈钢材质作为内壁,达到食品接触材料的标准。

 ▲国家“3C”认证标志

▲国家“3C”认证标志

[特别声明]:本篇内容所采用的原始数据均源自国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官方网站,数据客观真实。如相关抽检结果数据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实及认定后确认有变更事实的,请及时联系本刊。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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