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经济 综合资讯

市市场监管局宣传解读新《药品管理法》

2019-12-06 09:05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杨姗姗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药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健康,新《药品管理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药品安全监管的高度重视。

市市场监管局宣传解读新《药品管理法》

罚款数额提高到15倍~30倍

生产销售劣药违法行为罚款提高到10倍~20倍

假劣药违法行为责任人由10年禁业提高到终身禁业

本报讯(记者 黄育南 通讯员 王晋才)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召开驻马店市城区药品零售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会,对新《药品管理法》进行宣传解读,市区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相关人员近500人参加会议。

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是自颁布以来进行的第二次系统性、结构性的重大修改。此次修订充分体现了“四个最严”的根本要求,其中包括对何为假药劣药重新作出界定,对药品的生产、销售、流通等环节加大了监管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无论是处罚额度,还是处罚形式和手段,以及监管方式,都体现了“严”字当头。

新《药品管理法》对无证生产经营、生产销售假药等违法行为,罚款数额由货值金额的2倍~5倍提高到15倍~30倍,货值金额不足10万元的以10万元计。生产销售劣药违法行为的罚款,也从货值金额的一倍到3倍提高到10倍~20倍。不仅提高了财产处罚的幅度,还加大了从业资格处罚力度。对假劣药违法行为责任人的从业资格处罚由10年禁业提高到终身禁业,对生产销售假药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

此外,新《药品管理法》还增加了人身自由处罚手段。对生产销售假药和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以及伪造编造许可证件、骗取许可证件等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可以由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员处5日至15日的拘留。

对严重违法的企业依法处罚的同时,还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也予以处罚,包括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其所获收入和罚款、一定期限甚至终身禁业等。企业与责任人双重受罚,处罚直接落实到人。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药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健康,新《药品管理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药品安全监管的高度重视。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为契机,深入贯彻党中央对药品管理“四个最严”要求,加快完善全市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坚决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责任编辑:杨姗姗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