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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特刊

2020-01-29 19:13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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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9日,星期三,农历正月初五

【敬告读者】

《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正常出版发行。

【紧急提醒】

●市疾控中心急寻同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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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确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王某,在湖北省人民医院实习,在武汉与3名实习护士同屋居住。19日乘坐K1628次火车(4车厢23号)从武汉到达驻马店火车站,约14时到达。随即在驻马店火车站乘坐一辆出租车(车牌号未知)到汝南县汽车站,除王某外,当时出租车还有1名司机、1男1女共2名乘客。

该患者已在指定医疗机构传染病科隔离治疗。根据传染病防控有关规定,同屋居住、同乘人员需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同屋居住、同一列车同一车厢同乘人员,要第一时间到所在社区或村委进行登记,面对面登记时要全程佩戴口罩。社区或村委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2.同屋居住、同一列车同一车厢同乘人员返家后,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14天。

3.如有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症状请就近到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居家隔离人员如有需求可致电当地疾控部门,有专业人员为您解答指导。

5.无论你是否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请自觉遵守规范的隔离防护措施,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全社会负责。

【抗击疫情 我们始终在一起】

●市红十字会接收蓝天集团200万元爱心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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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河南蓝天集团向市红十字会捐款200万元,用于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这是27日市红十字会向全社会发布募捐公告后接收的第一笔捐赠,也是向市红十字会捐款的第一家爱心企业(详见 https://t.51nol.com/0/5ce4c0 )。(记者 王永良 杨同山)

●市第一人民医院开通防护物资紧急采购和接受捐赠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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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由于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热患者就诊量大,医务人员众多,防护用品短缺,该院将开通紧急采购和接受捐赠渠道,接受依法合规供应和捐赠的资质齐全的防护物资:防护服、隔离衣、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N95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口罩、医用帽子、酒精、84消毒液、手消毒液、洗手液等。部分防护物资需符合国家标准: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1,医用防护口罩GB19083—2010,医用防护服GB19082—2003、GB19082—2009。采购、捐赠物资均需在保质期内,由正规厂家生产,包装完好无破损。联系人:鲍老师 17603969728,李老师 13507665048。

●市森林公安严查野生动物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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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市森林公安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和市林业局号召,全体民警放弃休假,投入到野生动物排查工作中,加大各个市场巡逻力度,严厉查处野生动物交易。据统计,截至27日下午5时,共出动警车11台、民警50余名,对全市30多个市场进行排查,没有发现野生动物经营行为发生。(记者 高留长)

●市民政部门取消2月2日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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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记者从民政部门获悉,为严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避免人员密集,交叉传染,原通知的2020年2月2日全市加班为有需求的的群众办理婚姻登记,现已取消,请大家相互转告。另外,市民尽量不要在疫情期间扎堆办理婚姻登记,尤其是2月14日、2月20日等日子。(记者 董凡)

●驻马店限行时间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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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我市机动车限行时间也进行相应调整:1月24日至2月2日不限行,2月3日起恢复限行,限行时间7:00~20:00。

●驻马店西站停运列车61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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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上午,记者从铁路部门获悉,为控制疫情扩散,驻马店西站当日停运列车61列。由于停运信息随时更新,市民可关注铁路12306官网及火车站公告,获取最新信息。非现金购买的电子客票可在12036网站办理改签或退票。停运车次30天内全国车站均可办理退票业务,不收退票费(详见 https://t.51nol.com/0/c3bb35 )。(记者 杜彬 通讯员 谢碧珂)

●驻马店站停运30趟旅客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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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记者从驻马店站获悉,为防止疫情扩散,该站停运以下列车:K1197,K225,K1365,K635,K8053,K1007,K973,K1198,K226,K1366,K636,K1008,K974,Z291/Z292,3545,Z4177,T3039,3063,K4869,Z4175,3167,3251,K4253,T3040,T3038,Z4176,K4870,K4211,K457,K458。(记者 杜若 通讯员 崔遂红)

●“中国好人”为确山县疫情防控点献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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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中午,确山籍“中国好人”张大生、刘根福为确山县疫情防控点送去了牛奶、方便面、火腿肠等。前几日,张大生和刘根福了解到确山县严密布控,每个防控地点的人都不分昼夜值班排查疫情时,便想为大家尽点绵薄之力。据了解,张大生和刘根福多年积极回报社会,多次参与资助学生、关爱特困老人、抗震救灾、扶贫等公益事业,是大家心目中的一束光。(记者 许静)

●正阳淘儿宁:马力全开保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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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位于正阳产业集聚区的淘儿宁药械有限公司口罩生产车间里,生产线马力全开,工人们正在加紧生产一次性使用口罩。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该企业在节前就提前召集工人加班生产口罩,目前实行工人两班倒,全天24小时生产,日产一次性使用口罩15万只,酒精、84消毒液近30吨。(记者 杨军民 通讯员 胡瑞琪)

●2月3日起全市车驾管及违法处理业务暂停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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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月3日起,全市车驾管及违法处理业务暂停办理:

一、暂停市车管所、腾麟服务站、神州服务站及九县交警大队车管所车驾管窗口对外业务。

二、暂停全市(含九县及市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

三、暂停全市范围内驾驶人审验、满分学习教育以及考试业务。

四、暂停全市范围内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

五、暂停机动车检验业务。对暂停期间的机动车检验到期而无法检验的,暂不予处罚。

六、以上所涉及的交管业务恢复时间,交警部门将及时公告。

车辆牌证咨询电话:0396-2122037

车辆检验业务咨询电话:0396-3838301

驾驶证补换、审验业务咨询电话:0396-2122650

驾驶人考试咨询电话:0396-3838212

交通违法查询电话:0396-2130933

●市红十字会接受捐赠账号、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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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捐款

账号:1715025929200092217   

户名:驻马店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工行驻马店分行解放路支行

网上捐款:登录驻马店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http://www.zmdshszh.com/index.php?upcache=1)。

现场捐款:驻马店市泰山路529号广泰大厦1713房间。  

二、接受捐赠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青峰  谭春明

联系电话:18939670330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529号广泰大厦1713房间    

邮政编码:463000

热线电话:0396-2396090  0396-2396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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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动员慈善和社会工作力量及其他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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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根据《慈善法》《民政部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民政部公告第47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动员慈善和社会工作力量及其他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豫民公告〔2020〕1号)精神,广泛引导动员慈善和社会工作力量及其他社会组织,依法有序支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指示精神,倡导全市各级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工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汇聚人民群众爱心,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援,对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和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支持,协助党和政府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并做好后续相关工作,为我市乃至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有序参与防控。全市各级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工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下,结合自身优势,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各级慈善组织应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挥大爱精神,捐赠疫情防控急需的相关医护产品、设备和款物;各类志愿服务、社工和社区社会组织应当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开展相关服务活动,配合村(居)社区做好疫情排查、宣传教育和疫情动态报告等工作,主动为有需求的医务工作者、患者和其他有需要的人员,提供心理疏导、危机干预、资源链接等专业服务;卫生、防疫、医疗器械、医药产业等相关领域社会团体动员应当引导会员单位和关联企业加急生产紧缺防控医药产品和设备,各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共同维护疫情期间市场秩序,抵制哄抬物价等行为。

三、强化防护措施。全市慈善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要学习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知识和救治措施,提升自我防护能力,做好个人、家庭防护。各级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要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强化办公场所清洁、疫情监测和人员排查,及时消除引发疫情的各种隐患,指导和帮助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志愿者等采取相关防护措施,坚决做到防护措施不到位的绝不上岗、防护培训不合格的绝不上岗。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在疫情应对响应终止之前,原则上不派工作人员、不发动组织志愿者跨省跨地域开展活动。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要积极开展互联网募捐,不宜开展人员聚集的公开募捐活动。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暂停开展人员聚集、影响疫情防控的服务、项目和培训等活动。在我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异地商会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信息统计、舆论引导等工作,尽量避免跨区域人员流动和开展业务。

四、依法开展募捐。各县区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和防控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下,结合疫情防控的需要,按照《慈善法》规定建立协调机制,提供需求信息,有序引导开展募捐和救助活动。慈善组织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具有公开募捐资格,按照《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开募捐方案并在开展募捐活动前报慈善组织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同时,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定期公布捐赠收入和支出明细,确保信息长期可查询,严格按照募捐方案使用捐赠款物,并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确保社会爱心款物及时用于疫情防控工作。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可以依法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慈善组织为疫情防控工作募集的款物,除定向捐赠外,原则上服从本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调配。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捐赠款物统计汇总工作,指导有关组织依法依规及时使用捐赠款物。

五、捐赠渠道和捐赠重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选择通过向符合其捐赠意愿的以下渠道进行捐赠,按照《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所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捐赠的实物应当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汇款捐赠的请注明“用于疫情防控捐赠”字样。受赠人接受捐赠后,应当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票据。根据疫情防控的需求,当前重点募集医用防护服、N95医用防护口罩 (符合GB19083-2010)、医用外科口罩 (符合YY0469-2011)、正压隔离衣、防护面罩、护目镜、消毒液、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长筒鞋套、密闭吸痰管、便携式红外测温仪、快速筛检仪等疫情防控急需物资,暂不募集和转送其他无关物资。

(一)依法成立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公益性非营利的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接受捐赠,应当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将受赠财产用于发展本单位的公益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二)境外捐赠人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受赠人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接受捐赠,并依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规定对捐赠财产进行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将受赠财产转交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也可以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分发或者兴办公益事业,但是不得以本机关为受益对象。

(三)向湖北省捐赠的款物,可直接捐赠给湖北省慈善总会、湖北省红十字会等慈善组织。

(四)全市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并依法将募捐方案报民政部门备案的慈善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应在“慈善中国”网站公开募捐方案,捐赠者可登录“慈善中国”网站查询并进行捐赠。目前,我市市级慈善组织已依法向市民政局报募捐方案备案的慈善组织有驻马店市慈善总会、驻马店市红十字会。其接受捐赠的银行账户和联系方式如下:

1. 驻马店市慈善总会

开户名称:驻马店市慈善总会

银行账号:5050 1130 2409 016

开户银行:中原银行驻马店东风支行

联 系 人:麻金志

联系电话:18539603333

2. 驻马店市红十字会

开户名称:驻马店市红十字会

银行账号:1715 0259 2920 0092 217

开户银行:工行驻马店分行解放路支行

联 系 人:李青峰

联系电话:18939670330

驻马店市民政局

2020年1月28日

【防控知识】

●如何保护自己远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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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勤洗手。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用一次性纸巾或干净毛巾擦手。双手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如打喷嚏后)应立即洗手。

2.保持良好的呼吸道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咳嗽或打喷嚏后洗手,避免用手触摸眼睛、鼻或口。

3.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均衡饮食、适量运动、作息规律,避免产生过度疲劳。

4.保持环境清洁和通风。每天开窗通风数次不少于3次,每次20~30分钟。户外空气质量较差时,通风换气频次和时间应适当减少。

5.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避免接触呼吸道感染患者。

6.如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如咳嗽、流涕、发热等,应居家隔离休息,持续发热不退或症状加重时及早就医。

【我市实行燃放烟花爆竹有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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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举报一起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奖励举报人300元。对焚烧垃圾秸秆、垃圾乱堆乱放、施工工地覆盖不严、车辆带泥上路、燃煤散烧等造成大气污染的行为也可举报,经核实后给予第一举报人10元~500元奖励。有奖举报由“咱的驻马店”APP统一受理。

【提示】

主办单位: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

编辑:王森 徐静

校对:何依帆

审读: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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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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