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手机报

2月2日特刊

2020-02-02 08:55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徐静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1_20200202084140724

2020年2月2日,星期日,农历正月初九

【驻马店新增确诊病例6例 累计确诊病例46例】

------------

2020年2月1日17:00,我市新增确诊病例6例。新增确诊病例中,驿城区2例、西平县2例、新蔡县1例、泌阳县1例。

截至2月1日17:00,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46例,1例重症,45例轻症。其中:驿城区6例、遂平县5例、西平县8例、上蔡县2例、汝南县4例、平舆县2例、新蔡县5例、正阳县6例、确山县4例、泌阳县2例、开发区2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077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32人,尚在医学观察945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号防控通告】

------------

春节假期即将结束,各地人员将陆续返驻。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省外返驻人员,请妥善保存好本人旅行相关信息(包括乘坐交通工具类型、车次/航班号、机动车车牌号等),到驻后第一时间与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联系,由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登记造册。凡抵达我市前两周内曾赴湖北、与湖北人接触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的,抵驻后应立即主动到交通检测站点、车站、高速公路下路口、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健康状况,如实填写信息;暂无发热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居家医学观察14天,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并将结果报告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医学观察期间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合理膳食,健康作息,调整心态,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处置工作,不要走亲访友,不要聚会聚餐,不要到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活动。如确需外出,请采取步行或骑车的方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自觉接受、积极配合防控站点的健康询问检查。保护好自己和家人,保护好他人。

三、立即开展卫生大扫除,对居住环境和工作环境进行消毒清洁,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和室内空气流通。

四、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第一时间告知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村卫生室或所在单位,并戴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五、各县(区)卫生健康体育部门负责对返驻人员的健康管理,落实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县(区)疾控中心对返驻人员的网格化健康管理。

六、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咳嗽、喷嚏时使用纸巾遮掩口鼻,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

七、积极关注官方疫情信息动态和防控知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不捕捉、不买卖、不接触野生动物,不捕食野味。

广大市民和返驻人员均应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做好隔离观察、追踪排查等工作,并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驻马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关于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倡议书】

------------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爱国卫生人人参与,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已经进入攻坚阶段。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市人民要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时刻绷紧防控之弦,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克难攻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值此非常时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倡议如下:

一、做好个人防控

做好个人防控,是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最大贡献和最好支持。广大市民要增强卫生健康意识,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遵守各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做好个人和身边亲友的防护工作,加强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养成外出戴口罩、勤洗手的良好习惯,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二、主动宣传学习普及防控知识

各级爱卫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要做好冬春季防控传染病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向群众解读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号召广大人民群众学习防控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时常了解官方网站发布的疫情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在网络、朋友圈、微信群发布不实消息,主动参与辟谣工作,举报不实信息。

三、大力开展社会环境卫生整治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要做好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冬春季除四害、农贸市场及专业市场整治、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维护秩序等工作。各级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办公场所展开全面卫生整治,清理卫生死角,对主要设施特别是电梯、中央空调、入口风幕机进行检测清理消毒。要注重个人健康和卫生并参与各类集贸市场、居民区垃圾中转站、公厕、建筑工地、公共场所“四小”和食品安全“三小”行业等重点场所的病媒生物防制消杀工作,切实降低病媒生物密度,严防传染疾病发生。

四、切实做好家庭环境整治

农村家庭要对垃圾乱倒、污水乱泼、乱搭乱建、柴草杂物乱放、粪土乱堆、禽畜乱跑等现象进行清理整治,确保居住环境整洁美观。城市家庭要经常打扫卫生,保持干净整洁通风,不能乱丢垃圾,使用过的口罩不随意丢弃,自觉维护公共卫生环境。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希望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团结起来,统一行动听指挥,科学专业防护,积极营造整洁卫生、文明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坚决遏制疫情传播扩散,夺取疫情防控斗争胜利贡献更大力量。

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人民群众的共同奋斗下,疫情防控阻击战一定能够取得胜利! 

驻马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事项调整的通知】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省委、市委和省法院工作安排,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诉讼服务事项调整通知如下:

一、向驻马店全市两级法院申请立案、提交证据材料、缴费、退费等事项,鼓励选择河南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或微信小程序“河南移动微法院”进行网上办理,尽量减少出行。查询咨询及申诉信访等相关事项可拨打12368热线电话办理。

二、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正月初七)、2月1日(正月初八)开庭的案件,开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驻马店辖区的广大市民需要到武汉或其他疫区立案的,可在全市任何一家法院就近跨域立案,实现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

四、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参加庭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向我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在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被传唤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到庭的,可以参照上述规定申请延期。

如法官安排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的,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予积极配合。

五、驻马店全市两级法院建立应急指挥值班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将继续全力以赴依法推进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等工作,部分审判、执行工作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敬请谅解。

诉讼服务电话:0396-12368   0396-2166099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8日

【提示】

主办单位: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

编辑:王森 徐静

校对:何依帆

审读:刘阳

更多资讯关注:

驻马店网(http://www.zmdnews.cn)

驻马店日报微信公众号

投稿至zmdsjb@163.com

市委民意快线:2600110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zmdsjb至10658300即可订阅本报。

发送短信qxzmdsjb至10658300退订。

资费3元/月,无流量费。

责任编辑:徐静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