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检察院 “隔空”宣布不起诉决定
摘要: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在对该案被取保候审在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无法实地开展公开宣布活动,当事人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强制措施一直无法解除。
通讯员 梁云琪 毕亚磊
“因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原因,我院对你远程视频宣布不起诉决定,你有无异议?”
“无异议。”
“下面,我向你宣读不起诉决定书......”
2月14日下午,上蔡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李燕根据院检委会决定以开通微信群聊视频连线的方式,依法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进行了公开宣布。
根据法律规定,不起诉决定由检察机关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书自公开宣布之日起生效。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在对该案被取保候审在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无法实地开展公开宣布活动,当事人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强制措施一直无法解除。
面对实际情况,承办检察官采用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向被不起诉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被不起诉人孙某某在其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听取了宣布,整个宣布过程公开、流畅,在疫情防控期间有效地保证了被不起诉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工作要求及相关意见,上蔡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转变工作方式,充分运用“三远一网”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确保办案质效“不打折”,公正执法不迟到。
责任编辑:王欢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