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经济 综合资讯

筑牢监管防线 助力复工复产

2020-02-26 09:18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杨姗姗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春节过后,该局组织专人上门服务,跟踪协调,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药品生产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全力以赴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支持。

筑牢监管防线 助力复工复产

——市市场监管局严格监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侧记

记者 黄育南 通讯员 王晋才 李晓丹

“该我们解决的,我们马上就办;需要帮助协调的,我们会积极反映,一定尽全力为你们服务,共渡难关。”连日来,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行动,深入复工复产企业,从提升政务服务、保障市场供应、加大执法力度、完善保障措施等方面加快速度为企业抢时间,严把标准为企业降风险,以实际举措为企业树信心,以精准服务为企业解难题,帮助企业促生产、稳发展、渡难关。

简化流程 为企业赢得发展先机

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许可证有效期限维持与换证、日常防护用品和消费品供应、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服务体系完善……市市场监管局用“货真价实”的举措给企业带来实惠,帮助企业复工。

市市场监管局以企业复工为己任,做到复工前研究、复工中跟进、复工后监管。对于各项注册登记和行政审批采取“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对办事结果通过线上线下保证第一时间送达,针对防疫物资生产、居民生活用品供应、物流等疫情相关企业则开辟绿色通道,专人服务,特事急办。对于复工复产企业急需的计量器具校准工作采取主动上门的方式,对送检仪器的接收、流转、检定、校准,实行专人负责,随送随检。

为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复工达产,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一系列支持措施,特别是对食品生产许可流程进行了大幅优化、简化。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到期申请延续实行“承诺制”,免于现场核查,2日内审批;对需要现场核查的在疫情结束后60天内完成等。对复工的食品生产企业,市市场监管局要求企业要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生产。在日常管理中,切实把好“五关”:清洗消毒关、原辅料进货查验关、生产过程控制关、员工健康管理关、产品出厂检验关。

严格监管 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该局科学监控企业复工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大力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和个人防护意识宣传。该局从业人员健康审查从严,厂区、餐厅、宿舍卫生消毒从严,食品原材料采购储存从严,各项加工操作程序从严,供餐方式监督从严。压实企业质量安全和疫情防控两个主体责任,消除不安全因素,降低企业生产风险。

为保障复工企业员工饮食安全,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县区局执法人员,对所有复工复产企业食堂进行全面检查。至目前,已检查复工复产企业食堂69个。从检查情况看,新复工企业食堂疫情防控措施普遍严密,但也存在部分企业食堂消毒柜温度不达标、数量不够用以及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没有落实进货查验要求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154个问题,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已全部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在驻马店卫来食品有限公司食堂前的路面上,用黄、白线画出了员工通道,标明了间隔距离。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该局指导企业食堂换上了感应式水龙头,增加了餐饮具消毒设备,食堂内操作人员全部配备防护服。员工就餐时一人一桌,且实行分餐制。

上门服务 把初心写在行动上

根据疫情发展的形势和上级部署,春节前,该局及时通知本市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充实库存,确保市场供应。春节过后,该局组织专人上门服务,跟踪协调,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药品生产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全力以赴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支持。2月10日,天方药业公司制剂车间复工。目前,被列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用药目录的利巴韦林制剂已开始组织原料,将很快于近期投产。上海全宇生物科技确山制药有限公司积极应对疫情,在春节期间积极储备生产原料,并获得了生产75%酒精消毒液的卫生许可,企业复工准备基本就绪,在防疫检查通过后即可全面投入生产。

针对企业在商标受理、专利申请方面的困难,该局窗口全面开通线上线下服务,同时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帮助企业申请专利收费减缴备案。指导中小企业以商标或专利权质押融资,帮助解决企业资金需求难题。同时公布公示了网上申请、邮寄申请和邮箱申请3种途径用以解决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急需信用修复的问题。

针对企业复工过程中遇到的口罩供应紧张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安排相关人员深入平舆县百消丹华南药业有限公司,指导企业对其口罩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目前,该公司已对企业标准进行了修订,具备了自行检验环氧乙烷残留量的能力,生产过程的各种记录也趋于完善。

责任编辑:杨姗姗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