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人民法院“隔空”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摘要: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正阳县人民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利用智慧庭审平台保证了庭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缩短了简审案件的流转运行周期,提高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办案效率,拓宽了司法为民的渠道,切实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报讯(记者 代廷伟 通讯员 正杨) 近日,在正阳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内,一场特殊的线上庭审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法官面前的手机屏幕上实时显示主审法官和原告、被告的画面,“隔空”审理案件开启了多人视频的模式。
原告鲁某、李某诉被告陈某、正阳县某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当事人双方因疫情影响无法到庭参加诉讼,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承办人在征求当事人和其诉讼代理人同意后,决定进行网上开庭。开庭过程中,法官在网上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法庭辩论等法定程序,双方当事人详尽地陈述诉辩意见。当事人最后通过电子签名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网上庭审圆满结束。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正阳县人民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利用智慧庭审平台保证了庭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缩短了简审案件的流转运行周期,提高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办案效率,拓宽了司法为民的渠道,切实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闫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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