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有序恢复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工作的公告
摘要:为全力做好复工复产服务保障,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河南省交警总队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积极配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督工作,现就有序恢复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全力做好复工复产服务保障,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河南省交警总队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积极配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督工作,现就有序恢复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恢复时间
2020年3月9日。
二、受理业务范围
已超期或已到检验期当月的小微型载客汽车交通违法业务;已超期或已到检验期当月的营运车辆交通违法业务;已超期或已到检验期当月的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车辆的交通违法业务。
三、注意事项
(一)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只接受预约业务的现场办理,预约业务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如:3月6日预约3月9日的业务)进行预约,预约电话为0396-2130933,预约时间为正常工作日9:00—12:00和13:00—17:00。
(二)现场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实行“实人制”。办理业务的驾驶人须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本人驾驶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自觉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新冠肺炎防控检疫工作。
(三)现场办理业务的驾驶人须确认近期未到过疫情高发区,且未与疫情高发区人员接触,确认近期无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症状,如有谎报、瞒报情形,将按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责任编辑: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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