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侥幸 两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炮竹被处罚
摘要:春节期间,遂平县公安局加大辖区禁燃禁放宣传和打击力度,依法查处两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后花庄派出所民警依法将吕某某、刘某某传唤至派出所,经教育二人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表示后悔,花庄派出所依法对二人分别处以罚款500元。
驻马店网讯(记者 周涛 通讯员 黄晨)自《遂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全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通告》实施以来,各乡镇加大宣传力度,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仍有个别群众心存侥幸,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遂平县公安局加大辖区禁燃禁放宣传和打击力度,依法查处两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2月11日晚上19时许,遂平县公安局花庄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花庄镇小营村刘岗时,发现村民吕某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22时许,花庄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花庄镇赵庄村侉子营时,发现村民刘某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后花庄派出所民警依法将吕某某、刘某某传唤至派出所,经教育二人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表示后悔,花庄派出所依法对二人分别处以罚款500元。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请自觉遵守政府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共同营造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对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对违法者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储存、买卖、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请拨打110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及时予以查处。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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