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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人民法院法官悉心调解 企业渡过难关

2021-05-18 09:04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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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0年1月,被告杜某某、李某某(系杜某某之夫)向原告泌阳县某银行申请借款,被告胡某某为被告杜某某、李某某提供担保,借款本金10万元用于购买家禽,借款期限12个月。最终,原告泌阳县某银行同意被告延期还款,5月7日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协议。

本报讯(通讯员 李 伟)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近日,泌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小微企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1月,被告杜某某、李某某(系杜某某之夫)向原告泌阳县某银行申请借款,被告胡某某为被告杜某某、李某某提供担保,借款本金10万元用于购买家禽,借款期限12个月。被告杜某某、李某某未在约定还款日及时归还款项,原告泌阳县某银行多次催促后,被告仍不履行清偿责任,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诉至泌阳县人民法院。

该院法官调查发现,2020年受疫情影响,被告杜某某、李某某开办的养殖厂受到重创,承受着巨大的经济压力。

为尽快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在征求双方意见后,从保护特殊时期小微企业经营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发,多次与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原告泌阳县某银行同意被告延期还款,5月7日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协议。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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