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路政宣传营造良好爱路护路氛围
摘要:此次“路政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进一步提升了路政管理的社会认知度,增强了群众爱路护路意识,赢得了群众的大力支持,提高了路政管理服务水平,切实保护了公路建设成果,保障了公路安全、完好、畅通。
本报讯(记者 张新成)6月10日,记者了解到,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通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通过强化公路法治宣传和“学党史、见行动、护公路、优服务、当先锋”主题宣传,扎实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进一步争取社会各界对路政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公路法律法规和爱路护路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该中心成立宣传活动小组,提高全员参与意识。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路产保护科专门成立“路政宣传月”活动宣传小组,召开全市宣传专题会议,明确活动目标和意义,责任分工到人,切实为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保证。
该中心准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的路政法律法规资料,“路政宣传月”期间不间断分发给广大交通参与者,全市共张贴宣传画100多张、发放宣传资料12000份、悬挂横幅300多条、制作展板50多块。
该中心共出动工作人员100人次,巡查宣传车300辆次,除在人流密集区进行宣传外,还在普通公路各大十字路口进行流动宣传,真正让群众了解路政管理工作,理解路政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加强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与公路管理机构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有效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建立协调有力、配合密切的工作机制和公路执法信息抄告制度;“路政宣传月”期间,双方互相合作,清除堆积物120多处,有效保证了公路畅通。做好维护路产路权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对涉路工程及早发现、及时办理相关许可和补偿。
此次“路政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进一步提升了路政管理的社会认知度,增强了群众爱路护路意识,赢得了群众的大力支持,提高了路政管理服务水平,切实保护了公路建设成果,保障了公路安全、完好、畅通。
责任编辑:徐明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