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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高新区关于居民小区(自然村)疫情防控管控措施

2021-08-13 09:28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梁博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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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关于居民小区(自然村)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的公告(一)

辖区居民、企业职工:

鉴于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发展的严峻形势,为有效预防、控制疫情传播和扩散,筑牢我区疫情防控防线,全力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同意,决定对辖区所有居民小区暂时实施封闭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辖区内所有居民小区(自然村)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其他出入口暂行封闭,并在出入口设置门岗检查点,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2、本小区人员出入一律实行实名登记、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扫健康码、行程卡制度;小区内人员不串门走访,不扎堆聚集,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在小区(自然村)内活动一律佩戴口罩;快递、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所邮寄物品(食物)由防控检查点、小区门岗工作人员共同配合,负责对物品进行消杀处理后放到小区指定地点。

3、本小区(自然村)业主私家车出入,由门岗(值守点)或小区物业登记随乘人员基本信息,随乘人员一律佩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行程卡,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后方可出入;如发现异常情况,按疫情防控有关规范程序快速处置。

4、非本小区(自然村)人员和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因事确需进入的非本小区人员,工作人员应与小区业主取得联系确认来访人员信息,在查验其健康码、行程卡并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登记进入。如发现异常情况,按疫情防控有关规范程序快速处置。

5、检查点凡发现自7月份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进行重点询问,对其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健康状况、活动轨迹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和询问,发现可疑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居委会负责人报告。同时,对小区(自然村)内出租房屋的房东、承租人等流动人口相关信息要做到逐一登记更新,明确防疫责任。对拒不配合或故意躲避排查,编造虚假信息欺骗排查人员,拒绝接受防疫检查监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通知公安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6、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应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小区(自然村)居民提高健康素养,养成“一米线”交流、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开窗通风等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应注意遮挡,引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等重点易感人群做好个人防护,确保防控知识家喻户晓、入脑入心,进一步提高业主科学防控意识。

7、封闭管理的居民小区(自然村),由所在地的居(村)委会负责组织对该小区(自然村)人员流动情况进行排查摸底统计,一旦发现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要立即向所在办事处报告,并立即采取管控措施,开展环境消杀等工作。

8、封闭管理的居民小区(自然村)负责组织对该小区(自然村)疫苗接种、已经全员核酸检测区域人员的核酸检测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未按照要求接种疫苗、核酸检测人员进行督促提醒,并将排查结果报所在地居委会。

9、居民小区(自然村)封闭管理工作,由辖区办事处、所属主管单位、物业公司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10、有物业公司的小区(自然村),各物业服务企业应要求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保安员、保洁员、物业窗口接待员等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佩戴口罩,落实对人员聚集、流动场所定期保洁及消毒制度,做好日常生活垃圾清理,针对卫生死角、下水道、污水沟等进行全面清理及消杀工作,杜绝小区内存在卫生盲区,保持物业管理区域环境的干净整洁。

                                                                     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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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博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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