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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一届驻马店市拔尖人才的通知

2021-08-31 05:20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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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被推荐人选的考察材料:主要包括被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2019年1月以来取得的突出成绩和贡献,目前承担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进展情况,有关专家或学术团体的业务评价、缺点或不足之处等。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直及中、省直驻驻单位党组(党委):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意见》(驻发〔2018〕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一届驻马店市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

全市各行业各领域中,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列入选拔对象。

二、推荐人选条件

矢志爱国奉献,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弘扬爱国奋斗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德才兼备、为人正派,爱岗敬业、成绩突出,在同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和较大影响;自主创新,科研成果突出,服务奉献社会,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在我市工作三年以上,身体健康;2019年1月1日以来取得的业绩符合下列条件:

1.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1)在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首创或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有重大改革和创新,企业销售收入、利税、资产总值等主要经济指标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水平或居全省、全市同行业领先水平,且有较快增长。

(2)注重科技研发和技术引进,积极创建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新上技术项目或改进生产工艺,产品获得国家、省(部)级奖。

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企业发展需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及“绿色发展”要求。企业在社会公益事业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优先考虑。

2.专业技术人才

(1)工业、工程、科技类

①在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省、市重点工程中解决了重大理论或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②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课题以及我市重大项目的主持人或课题负责人,参加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技术、工程项目实施的技术负责人。

③具有被社会或行业认可的绝招绝技,在技术创新、重大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项目引进中,担任设计、施工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攻克技术难关,作出突出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或是全市该学科领域被公认的权威和带头人。

(2)农业类

①从事农业栽培、养殖、农产品加工等相关技术研究、推广、应用,或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为推动我市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得1项全国农牧渔业丰收一等奖的不限名次、二等奖前10名、三等奖前5名;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其中国家级奖项不限等级、名次,省级奖项一等奖不限名次、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的农业科研及推广人员。

②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作出突出贡献,并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农业科技专家。

③在驻马店特色农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农业科研及推广人员。

(3)教育类

①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奖、优秀教学成果奖或在优质课大赛、技能大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并具有全国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省劳动模范或省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省特级教师、中原名师、省名班主任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教育工作者。

②直接培养的在校学生在教育部公布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中获国家级一等奖的任课教师,以及在教育部公布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省级比赛中有两名以上学生获省级一等奖的任课教师。

③培养出打破全国、全省纪录运动员的教练员;为国家队输送并在全国性的体育赛事中获奖牌的运动员的教练员;培养的运动员在省运会上获两项及以上第一名的教练员。

(4)医药卫生类

①对疾病预防诊治有独到的方法,被广大同行和医疗卫生部门认可;率先在全市引进、推广国内领先诊疗技术,填补了我市本专业空白,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医药卫生工作者。

②注重科技创新,获得国家科技成果奖的不限等级、名次,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的不限名次、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

③在中医药科研中,发明研制新药、特药,被省以上卫生或医药药品监督部门认定属省内首创,并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研究人员。

④积极工作,做出新业绩的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省重点学科带头人,省各专业委员会主委、副主委,全省医学界的名医、名家。

⑤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并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医务工作者。

(5)社会科学类

①在新闻宣传工作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表彰的新闻工作者。

②积极挖掘传承、宣传推介地方特色文化,并在文化产业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

③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纳,取得明显成效的人员。

④在绘画摄影、文艺表演、词曲创作、民间艺术等方面,全市领先和全国、全省有影响力,并积极创作新作品,举办参与各类文化艺术活动,服务奉献社会的文艺工作者。

3.高技能人才

具有较高的技能水平,在企业技改项目中发挥重要作用,或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企事业单位技术工人。

4.农村实用人才

在农业种植、养殖、加工等方面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技能,示范带动群众共同致富,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并具有较高声誉的农村实用人才。

5.社会工作人才

在社会工作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在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群众文化、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人才。

对于我市在全国、全省同行业(同专业)中名列前茅、有较大影响的行业(专业),推荐时在人选数量上给予重点倾斜。

三、推荐程序

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按行政隶属关系推荐人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选按隶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区党委组织部申报。实行推荐工作责任制,谁推荐、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

1.各县区的人选,由申报人选所在单位推荐,县区党委组织部在征求相关专业学会、行业协会意见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酝酿提出建议名单,对建议人选考察、在各自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人选名单,并上报有关材料。

2.市直单位的人选(含驻马店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由本单位党组(党委)根据申报情况,研究提出建议名单,对人选考察、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人选名单和有关材料。

3.市管企事业单位、市管高等院校、中央和省驻驻单位的人选,参照市直单位推荐人选的办法实施。

申报人选较多的单位可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选,确保申报人选优中选优。

四、报送材料

推荐人选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被推荐人选的考察材料:主要包括被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2019年1月以来取得的突出成绩和贡献,目前承担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进展情况,有关专家或学术团体的业务评价、缺点或不足之处等。考察材料一般不超过1200字。

2.推荐报告: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程序、推荐人选及其排序等情况,并加盖公章。

3.推荐表格:驻马店市拔尖人才推荐表(用A4纸打印、一式3份),驻马店市拔尖人才推荐人选登记表(用A4纸打印、一式10份),驻马店市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名册(用A4纸打印、一式1份,电子文档用EXCEL格式,并按推荐顺序填写)。

以上推荐表格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所需表格下载邮箱:zmdsbjrc@163.com,密码03962600803。

4.相关证明材料:

(1)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关奖励、荣誉证书和鉴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反映工作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担任领导职务的人选,须提供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和卫生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5)其他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律用A4纸印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报送1份。原件审验后当即退还。

五、有关要求

选拔拔尖人才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发动、周密安排,真正把优秀的专家人才推荐上来。要对上报的人选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真实、准确、客观,对于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虚报业绩,实行审核责任追究制。要在保证人选质量的前提下,注意推荐长期在一线工作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以及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专家。

推荐材料务于2021年9月30日前报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电 话 :0396-2600788/2600803

电子信箱:zmdrcb@163.com

通信地址:驻马店市开源大道56号市级机关行政办公区5号楼5112房间

中共驻马店市委组织部

2021年8月30日

责任编辑: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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