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提升服务质量 优化营商环境
驻马店网讯(记者 马国省)近日,记者从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获悉,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高度重视不法中介在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办理时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坚决打击非法中介通过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谋取私利,侵害群众利益。
据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的所有业务除法定收取的不动产登记费(含工本费)外,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未委托任何代理、中介机构代理、代办不动产登记业务,所有登记服务事项均进驻市民中心不动产专区窗口。如群众有合理帮办代办事项需求,市民中心和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竭诚为群众提供免费的帮办代办服务。
开发企业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是其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尽义务,不得向业主强制收取服务费用,如出现强制收费情况或以此要挟拒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业主可向市住建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查处。
目前,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实行“211”工作办理时限(一般登记业务2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业务1个工作日内办结,换证、更正、注销等业务1小时办结),广大广大业主不需要通过任何代理、中介机构即可得到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群众如发现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参与代理、中介行为或通过其他方式谋取私利,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和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举报。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组0396-2613030。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机关纪委0396-2393297。
责任编辑:马国省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