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教育 小记者

2021年“十佳小记者”获奖感言(二)

2021-10-27 08:04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梅雅平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我会继续努力让自己掌握更多的知识,积极参与小记者的活动,写出更多高质量的作文,决不辜负“十佳小记者”的光荣称号。亲子采摘,感受田园生活……三年前的植树节,随天中晚报小记者团去老乐山参加植树活动回来后,我写下了《爱绿护绿,从我做起》。我成为天中晚报小记者已经三年了。

刘若雨

大家好!我是驻马店市第三十三小学的刘若雨,这次我有幸荣获天中晚报“十佳小记者”的称号,非常感谢《天中晚报》给我这个获奖机会,同时也非常感谢老师、父母和同学们对我的支持与关心。

1635293056751

我做小记者已有二年的时间,每一个回忆都是甜蜜的,我都记忆犹新。自从我当上了小记者,我发现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每一次小记者的活动,我都积极参加,每次活动我都“满载而归”。

开始时,我的作文发表也不顺利,可是我依然不断地努力,不断地进取。随着好词好句的日积月累,我的词汇量增加了不少。每当看到报纸上刊登出来的优秀作文,我便会以他们为榜样,希望能不断地缩小与他们之间的差距,我学会了取长补短。从此,我积极给《天中晚报》投稿,我的写作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刊登在报纸上的习作也逐渐增多。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满心欢喜。

当我接过“十佳小记者”证书时,自豪、激动的心情交织在一起,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我会继续努力让自己掌握更多的知识,积极参与小记者的活动,写出更多高质量的作文,决不辜负“十佳小记者”的光荣称号。

徐若兮

大家好!我是天中晚报小记者徐若兮,此次有幸荣获天中晚报“十佳小记者”称号,我心里既激动又高兴,更多的还是感谢:感谢《天中晚报》给我们提供了这么好的平台,为我们组织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让我从中获得知识、勇敢和自信;感谢我所在的驻马店市第二十五小学,是它给了我这次参赛的机会;感谢我的班主任陈柳老师,是她的精心指导与积极推荐,使我变得更加优秀。

1635293056138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间,我加入天中晚报小记者团队已经有四年的时间了。在这期间,我多次参加报社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拓宽了我的眼界:参观博物馆,近距离感受气象魅力;到商品交易市场现场采风;猜灯谜、闹元宵,了解传统文化;去福利院关爱残疾儿童;亲子采摘,感受田园生活……三年前的植树节,随天中晚报小记者团去老乐山参加植树活动回来后,我写下了《爱绿护绿,从我做起》。在老师和妈妈的鼓励下,我向《天中晚报》投稿,文章被发表了。这对我是一种莫大的肯定和激励。

自从加入小记者后,我变得更加热爱生活了,也更善于观察身边的新闻趣事。同时,我的成绩也提高了不少,真是受益匪浅。

郑琳夕

我是驻马店实验小学的郑琳夕,在不久前《天中晚报》举办的“十佳百优小记者”活动中,我被评为“十佳小记者”。拿到金光闪闪的奖杯时,我心里特别高兴。

1635293056127

我成为天中晚报小记者已经三年了。三年来,跟着报社的老师们,我学到了很多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每次参加报社举行的活动,都让我受益匪浅。这些活动,不仅开阔了我的视野,还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以后,我会继续努力,积极参加小记者活动,学习到更多的东西,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小记者。

周子霁

大家好,我叫周子霁,现就读于驻马店市第十一小学四(8)班。

我加入小记者这个大家庭已经两年了。在这两年里,我参加了很多次小记者活动。每次活动,不仅让我认识了许多新朋友,而且丰富了我的阅历,提高了我的观察能力、交际能力和写作能力。今年我很荣幸获得了天中晚报“十佳小记者”称号。非常感谢天中晚报社给我的这个机会,同时也感谢老师和同学们对我的关心与支持。这是对我的肯定,同时也是对我的鼓励,这份荣誉将成为我人生当中最美好的回忆。

1635293056712

“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以后我会时刻用这句话激励自己,参加更多小记者活动,多投稿,增长见识,提升自己,做一名优秀的小记者!

责任编辑:梅雅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