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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保障标准提高

2021-10-29 07:40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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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订,一般可分为三档,特困人员全护理、半护理和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原则上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1/6和当地重度残疾人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执行。

驻马店网讯(记者 刘金霞)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由月人均不低于570元、355元提高到不低于590元、377元;城乡低保财政补助水平分别由月人均不低于286元、178元提高到不低于295元、188元。

通知明确,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订,一般可分为三档,特困人员全护理、半护理和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原则上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1/6和当地重度残疾人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执行。

通知要求,新标准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全部实行按月发放。2021年下半年的提标资金将在12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悉,此前,市财政已筹集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43亿元(不含新蔡县、正阳县),保障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民生资金发放到位。

责任编辑: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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