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执法支队 开展法治宣传 优化营商环境
摘要:市城管执法支队组织专题学习《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驻马店网讯(见习记者 张乾阳 通讯员 余杰)《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条例”全面、高效落实,市城管执法支队高度重视,组织专题学习“条例”,积极开展宣贯活动,多措并举,大力宣传《条例》。大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增强市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维护营商环境的自觉性。
开展集中学习。提高对《条例》施行重要性的认识,以科室、大队为单位组织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学习研讨《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提升政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开展普法宣传。开展进企业、进工地、进门店宣传,与城市管理普法宣传相结合、线上政务信息平台宣传和线下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条例的知晓率,持续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加强社会宣传。充分利用中心城区大型电子屏等设施循环播放宣传画面,大力营造营商环境社会宣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印发《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页200份,向市民群众宣传有关内容和政策规定,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知法用法,打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新局面。
下一步,市城管执法支队将继续强化法治保障,护航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企业的“店小二”,当好群众的“服务员”,为辖区内企业服务好,为来访市民服务好,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最大限度缩短办理时限,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积极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马国省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