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明行为成为组工干部作风自觉 汝南县组织部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文明实践活动
驻马店网讯(记者 邓丹华 王朝朝 通讯员 柏二伟)3月2日,汝南县委组织部组织开展了新时代精神文明实践系列活动,机关党员干部志愿者走进餐厅、街头,用文明实践的具体行动,为春日的汝南增添了文明温度。
在天中山宾馆二楼餐厅,机关党员干部志愿者开展了“文明餐桌”宣传活动,向就餐者及服务员普及餐桌文明知识,推广餐桌文明礼仪,现场发放文明餐桌宣传资料40余份,受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在“天中门”红绿灯路口,开展了“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党员志愿者利用红灯等待时间,向过往行人讲解了安全交通和文明出行的重要性,并发放文明交通宣传页60余份;在南海湿地公园,开展了“文明旅游”志愿活动。活动中,机关人员不但发放了文明旅游的宣传彩页,还身体力行,帮助公园保洁人员清理公园垃圾,对游玩的小朋友起到很好的文明行为示范作用。
活动结束后,机关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活动,加深了自身文明行为的自觉性,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一定积极宣传文明行为,同时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做文明行为践行的先行者。
责任编辑:邓丹华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