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县区 上蔡县

政协委员白汉礼:大型农村种植合作社应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

2022-03-09 11:23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刘永奇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大型农村种植合作社应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

——访市政协委员、上蔡耕夫农业种植合作社白汉礼

驻马店网讯(记者 刘永奇 通讯员 白贺阳)3月3日,市政协第四届八次会议召开,市政协委员、上蔡耕夫农业种植合作社负责人白汉礼在参与讨论时,就新农村的发展、农业产业的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提出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现行状况下解决农村人才技术薄弱现象,要大力发展、依靠农村种植合作社,实现稳定增产、推动产业现代化、逐步实现乡村振兴这一战略。

“种粮快10年,前后投入2000多万,前6年血亏,第7年亏得少,后面这两年逐渐保本,去年赚了400多万,总算是看到了希望。”白汉礼是上蔡县韩寨乡人,早年在外做生意,事业有成以后,踏着国家脱贫攻坚、大力发展“三农”的政策春风,将战场转移到农村,成立了上蔡耕夫农业种植合作社。“和我同时期一块儿做农业的大型合作社,到现在就剩我们一家。”

“我不赞同发展农业走‘大户型’模式,现在农村产业发展尤其是一产的发展,必须要向集约化、规模化、高质化的方向发展,这是实现农业加速发展的最好模式。”白汉礼告诉记者,大并不意味着优,现行状态下,农村农民种地收入薄弱,远没有外出打工挣钱容易、挣得多,许多农民把土地通过流转或承包的方式转给种粮大户。而传统的种粮大户虽然在设备方面比一般农户现代化程度高,但是种植理念、运营维护以及形成大规模地方特色种植等层面,前瞻性不足、发展较缓慢,虽然能实现稳定粮食产量这个基础,但对于实现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来说,没有发展的后劲儿。

“打破种粮大户的局部垄断,成立大型甚至超大型的种植合作社,一方面能将包括技术、育种、设备等方面的成本大大降低,风险降低的同时,另一方面,对推动区域特色种植、发展高精尖一产产业,有深远的影响。”白汉礼告诉记者,稳产是基础,增产是目标,而高精尖的一产路线、区域化的特色种植是发展的愿景。在稳定基础的前提下,要打破种粮大户在思维、运营方面的垄断,把大户们“捆”在一起,形成规模更大的种植合作社,将资本集中、土地集中、设备集中、人力集中,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的运营模式,以此为基础,完善一产的生产链条,通过提高仓储、烘干、农业机械的现代化水平,来推动几个村甚至是一个乡镇的农业现代化。而现代化水平提升意味着农业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高度,在此前提下探索特色种植、高精尖化的路线,打造区位特色种植品牌也将会逐步实现。

“农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乡村振兴,我把大型农村种植合作社比作是通向实现乡村振兴目的地的快车!”白汉礼说,大型农村种植合作社是目前实现产业发展、走向现代化的主要载体,带动产业发展,推动地方农业经济的发展,实现农民的增收,同时也将会产生一股强大的吸引力,将外出的务工的人员、技术人员吸引回来,打破农村“老弱小”的现状,而务工人员、技术人员的回归,将大大缩短实现目标的时间和进程,有了人才,再去发展二产,甚至开发三产都是极大概率可以实现的事情。这就是“快车”的意义所在。

责任编辑:刘永奇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