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区 新蔡县

新蔡百岁夫妻的中国梦

2022-05-09 08:29 来源:驻马店网 付琳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据梁立军、熊新芝回忆,当时的村民家家极度贫困,住的都是泥巴糊墙、茅草搭顶的房屋,谁家的房子根基有10层青砖打底,就算是大户人家了。儿女子孙也孝顺,吃的喝的用的都是孩子们孝敬的,可以说吃喝不愁,日子无忧。

记者 苏凯 梅文辉

“以前年轻的时候,给地主家打短工,吃不饱、穿不暖,做梦都没想过今天的日子这么好。”近日,记者到新蔡县佛阁寺镇铁台村梁竹园村民组采访时,102岁的梁立军和101岁的熊新芝正在自家菜地里抽蒜薹,回想过往百年时光,夫妻俩感慨万千。

梁立军、熊新芝夫妇。

旧社会 吃饱穿暖梦难圆

菜园子里的蒜苗长势很好,头发花白、笑起来露出满口牙的熊新芝蹲在地上,把粗壮的蒜苗剖开,抽出一根根蒜薹,每抽出一根,身体微胖、面色红润的梁立军便立即弯腰伸手接过,熟练地扎成一把,两人动作娴熟、配合默契,让人心生羡慕。

梁立军和熊新芝分别出生于1920年、1921年,军阀混战的年代,兵荒马乱、土匪横行,给他们所在的村庄带去了无尽的苦难。当时,村民分不清哪些是土匪,哪些是官兵,只能埋头干活,惶惶不可终日。

梁立军是兄弟三人中的老二,父母过世早,兄弟仨因交不起学费,都没进过学堂大门。为了活命,他们每天要起早贪黑给地主家干农活打短工,只有这样才能有饭吃,即使食不果腹,衣不遮体,他们也不敢偷懒。如果被地主家的监工发现,就会把他们扫地出门,砸了他们的饭碗,绝了他们生的希望。梁立军当时的梦想,就是早点儿到麦收季节和春节,麦收季节可以吃上正儿八经的馒头,而到春节,地主给的工钱可以让他买点儿肉解解馋。

在梁竹园村附近的熊李庄村,和熊新芝年龄相仿的孩子只有3人上了小学,熊新芝就是其中之一,因为她的父亲是工匠,平时给人做工能挣些零用钱。然而好景不长,熊新芝上到4年级,因为父亲没活干,家里入不敷出,熊新芝被迫辍学。

据梁立军、熊新芝回忆,当时的村民家家极度贫困,住的都是泥巴糊墙、茅草搭顶的房屋,谁家的房子根基有10层青砖打底,就算是大户人家了。

 新中国 人人有地梦实现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掀开了中国历史新篇章。与此同时,距北京千里之外的梁竹园村,梁立军等村民们听到广播时兴高采烈,第一次有了真实的梦想,就是人人平等。

梁立军说,从“打土豪、分田地”,到计划经济大集体,人民当家做主,大家集体干活,人人争着干、抢着干,到处是热火朝天的场面,他们家的生活也逐步好转,告别了揭不开锅的日子。

梁立军30多岁时娶熊新芝为妻,组建了家庭,生育子女。

  温饱梦 改革开放后实现

1978年11月24日,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搞起生产责任制,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1982年,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肯定包产到户等各种生产责任制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改革开放的春风瞬间吹遍大江南北,在新蔡县广大农村,梁立军夫妇和其他村民一样分到田地,辛勤劳作后,除了交公粮外,剩下的粮食都是自己的,干劲也更高了。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连年的大丰收,让他们温饱之后家有余粮,心中不再慌张。

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的过程中,梁立军一家慢慢从田地里解放出来富余劳动力,他的3个儿子和两个女儿纷纷进城务工,在各个行业和领域,用辛勤的汗水创造着自己的新生活。

在儿女的孝敬下,梁立军家中老旧的黑白电视机换成彩色的,还添置了冰柜,方便存放吃不完的鸡鸭鱼肉。

新时代 百岁夫妻感党恩  

 100年,弹指刹那间。

100年前,梁立军的祖祖辈辈,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面朝黄土背朝天,劳累终生,难以温饱。

100年后,梁立军、熊新芝夫妇携手迈过了百年世纪门槛,正在享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福利。

熊新芝说,她不懂城市五花八门的养生理念,一辈子只知道早睡早起、粗茶淡饭。只要有时间,她两口就会到菜园子里种种菜,到街上赶赶集,到村头走走路,和邻居们聊聊天。由于天天闲不着,老两口现在不仅能干农活,还能自己做饭,她还能穿针引线做针线活。

梁立军说,党和政府给他们夫妇每人每月发放500元百岁老人高龄补贴,两人加一起一年10000多元。儿女子孙也孝顺,吃的喝的用的都是孩子们孝敬的,可以说吃喝不愁,日子无忧。

“过去吃了太多苦,只有共产党才真正让我们过上了好日子。我们两口赶上了好时代,做梦都能笑醒,还想开开心心多活几年哩……”比比过去,谈起现在的幸福生活,梁立军夫妇不住地感念党恩。

责任编辑:付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