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县区 汝南县

“花式”种植“林果+” 土里生金不是梦

2022-05-22 10:52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邓丹华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驻马店网讯(记者 邓丹华 )

眼下,正是林果地套种藤蔓作物的时节。这几天,李旺林在他的林果种植基地忙着套种红薯。

微信图片_20220518235954

今年68岁的李旺林是汝南县南余店乡远近闻名的种田能手,他刻苦专研科学种田技术,采用林果种植新技术,即一地多种果、一树多嫁接、间作套种、林下养殖等“花式”种植“林果+”模式。不仅最大限度地利用土地、阶段性地充分利用空间,还延长了后季作物生长季节的利用,拓宽了增收渠道,达到了“巧用果园方寸地,树下空档种养殖,田地四季不闲置,树上树下都生金”的目标。

5月19日,记者来到汝南县南余店乡旺林家庭农场——李旺林果木种植基地。刚到基地,清新的空气,夹杂着淡淡果香扑面而来。迎着果香,记者走进一片生机盎然的桑椹园,只见一棵棵桑椹树上结满了果实,或青、或红、或紫、或黑里透紫,一个个“小精灵”在绿叶下探出“脑袋”,宛若一颗颗珍珠玛瑙,煞是喜人。

一地多种巧增收

“你们要是早几天来,赶上盛果期,这里才美呢!种植果树,不仅环境好,收益也不错。”正在园内忙碌的李旺林微笑着说,为了充分利用土地、空间、时间,他在这12亩多的果园里种了6个品种的桃子,多个品种的梨、李,樱桃、桑椹等果树,不同的季节有不同的果子成熟。如果你想吃新鲜果子,从4月到10月,无论哪天来到园里总能吃到。“俺的果园不仅是百果园、‘世外桃源’,还是俺的‘聚宝盆’。”

“按现在的销售情况,今年李旺林的樱桃、桑葚亩均收入可达20000元,盈利十分可观。”乡政府工作人员李建伟说,李旺林的林果之所以丰产丰收,除了他科学的管理外,还给他种植的林果多样性有关。李旺林提前对耕地进行了合理规划:8亩种植了各种品种的桃李梨;4亩种植了樱桃,还嫁接了车厘子,并进行了小麦、红薯套种;0.5亩种植了桑葚,还有两亩多种了葡萄,套种了青菜,养了鸡。打破了过去单一种植模式,加大了土地利用率,达到了收益最大化。

微信图片_20220519000021

“俺种植的果子,纯天然的,很受‘吃货’欢迎,一到果子成熟季,不用俺外出卖,就被到地里采摘的市民‘洗劫一空’。”李旺林自豪地说,农民生存靠土地,要向土地要效益,要肯吃苦、有思想、多学习。他一直就喜欢土地,80年代末,就开始种蔬菜、葡萄,并不断学习摸索,积累了一些种植经验。后来,乡政府多次让他们外出学习、培训,他逐渐掌握了科学种植瓜果蔬菜技术,于2015年开是尝试“花式”种植“林果+”模式,从此开启了“土里掘金”的日子。

林下种养收益丰

李旺林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的这个果园将近13亩,种了8亩不同品种的桃子,每亩桃树产桃最低1000公斤,一公斤2元,8亩桃子收入16000元;4亩樱桃,每亩樱桃树产樱桃1500公斤,每公斤6元,收入3.6万元,加上樱桃树上他嫁接的车厘子和半亩桑葚的收入,不含套种收入,收入就达6万多元,比种普通农作物高出近5倍。

微信图片_20220519000030

“这块地才真正是俺的‘聚宝盆’。”在另一块地,李旺林指着一块葡萄园自豪地说,这块地最能体现他的‘花式’种植‘林果+’模式,也是他最引以为豪,最有成就感的一块地,他已耕作了30多年,开始种植传统农作物,后来种植蔬菜、葡萄。2015年开始采用“花式”种植“林果+”模式,即林果+菜+菜苗+林下养殖的三种四收模式。每年10月,葡萄落叶后,开始整地种荠菜,荠菜收获后,第二年3月份开始把育好的菜苗移栽到葡萄地,4月份开始销售菜苗,卖完菜苗,葡萄长出了叶子,下面开始养殖鸡。“今年荠菜收入0.6万元元,菜苗收入将近2万元,按往年计算葡萄收入3.5万元左右 ,不含养鸡的收入,这两亩地年收入可达6万元。”

微信图片_20220519000037

谈起下一步打算,李旺林说,他计划再流转几亩地种植大棚西瓜、蔬菜,同时带动有种植意向的农户一起种植,共同致富。

 

责任编辑:邓丹华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