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县区 汝南县

汝南县古塔街道多形式宣传《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22-08-01 22:03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王朝朝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驻马店网讯(记者 邓丹华 王朝朝 通讯员 胡文锋)8月1日,《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全市正式施行。为了让更多市民了解《条例》内容,在全县形成学习《条例》、宣传《条例》、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推动《条例》在汝南落地生根。汝南县古塔街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让文明深入人心。

微信图片_20220801102018

微信图片_20220801102050

《条例》出台后,古塔街道立即组织机关同志集中学习,要求干部职工在通读条文的基础上,熟知《条例》内容,遵守《条例》、践行《条例》。同时,开展《条例》进家庭、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坚持“条例宣传志愿先行”的原则,成立《条例》宣传志愿服务小分队,在城区主次干道等人流密集区域,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志愿者通过向市民群众讲解条例内容、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号召广大市民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

微信图片_20220801102133

截止目前,古塔街道开展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5场,发放《条例》宣传彩页1000余张。下一步,古塔街道将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持续开展公共文明基本知识的普及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公共文明宣传教育,实现文明到心;针对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重点突破,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公共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责任编辑:王朝朝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