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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监管+试点推广” 我市化妆品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2022-09-21 17:32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薛顺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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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网讯(记者 徐佳瑞 通讯员 王晋才)“目前,我市有各类化妆品经营主体18820家,包括美容、美发、洗浴、母婴用品店等,安全用妆关系每个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有些商家在宣传中误导欺骗消费者,或明示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甚至销售、使用不合格化妆品等。前8个月,全系统已查办化妆品违法案件98件,罚没款106.5万元,其中发布典型违法案例10件。我市化妆品监管工作,受到省局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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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四级高级主办项莉带领市局化妆品监管科同志到化妆品店督导检查。

2022年是全国化妆品监管‘能力作风建设年’。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化妆品经营网点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及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热点问题,不断加大了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并深入推进化妆品规范化试点建设,我市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近日,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通报了今年化妆品监管工作进展情况。

全面排查 摸清底数

一方面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监管平台数据,另一方面通过县乡级市场监管人员的实地排查,对辖区内的化妆品经营主体进行详细分类统计。按照美容、美发、美妆、美甲(美睫)、宾馆(酒店)、按摩(足疗、塑形瘦体)、洗浴(游泳、娱乐)、药店、母婴产品专营店、零售连锁店、小商店、商场、超市,共计13种经营业态进行精准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数,建立健全监管台账,为监管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严格监管 防控风险

在净网清源和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中,采取县区局日常监管、市局飞行检查、案件由执法队查办的“日常监管+飞行检查+稽查办案”三位一体工作模式,以五查(查主体合法性,查产品合法性,查渠道与来源,查标签与标识,查广告与宣传)、三有(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有进货查验记录,有销售记录台账),一要(要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过期化妆品)为主要工作内容的“5+3+1”风险防控工作法,规范日常监督检查、规范经营使用行为,落实执法人员的监管责任和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从而达到有效防控化妆品流通领域安全风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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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经营 试点推广

在全市积极推进化妆品规范化试点单位建设,确定了第一批17家试点单位,发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等法规资料和“十要十不”行为规范、化妆品经营者行为规范等宣传海报,要求试点单位签订化妆品经营质量承诺书,执法人员“一对一”现场培训化妆品有关法规,并对相关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进行讲解,督促试点单位对照标准,自觉遵守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营造公众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科普宣传共治共享

利用“5·25国际爱肤日”化妆品科普宣传周活动,广泛开展一系列化妆品科普宣传。重点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政策法规宣传,制作科普宣传短片《正确认识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开展儿童化妆品知识讲座进校园活动。同时,开展“豫你话妆”科普宣传“上出租、进超市、进商场”等活动,并通过多种媒体发布科普宣传报道等50余篇,有效的引导了公众理性消费、安全用妆和依法维权,营造出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薛顺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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