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法治 以案说法

婚姻不成退彩礼 法院速调解纠纷

2024-08-02 09:03 来源: 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徐小防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张苗苗)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五沟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彩礼纠纷案件,协议达成后,当事人均已按期履行完毕,案结事了。

2022年10月,张某(男)和李某(女)经人介绍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2023年5月,双方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举行了婚礼仪式。但相处一段时间后,双方因性格不合,生活中经常有摩擦。张某认为双方不能建立起深厚的感情,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彩礼六万余元。

该案受理后,由于男方张某休假困难,无法到庭,于是承办法官樊浩强多次约见女方李某,并抽出时间在张某休息时间电话询问其真实想法和真正的矛盾源头,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努力将双方心结打开,从情理上解决矛盾。经过多轮沟通调解,双方均意识到相识不易、相爱更难,即使没有缘分也应该好聚好散。最终,李某同意返还张某彩礼钱30000元,张某也主动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至此,双方的纠纷得以化解,案结事了,双方均对法官表示了感谢。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婚姻幸福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西平县人民法院五沟营法庭始终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承着婚姻家庭及婚约彩礼案件“调解优先”的原则,将案结事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作为目标,坚持能动司法,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辖区人民婚姻家庭美满幸福保驾护航。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经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

(一)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

(二)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

(三)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责任编辑:徐小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