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落实《通知》要求,自4月1日起,在销售医保药品时必须采集并向当地医保信息平台上传追溯码,在5月1日、6月1日、7月1日起分等级逐步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全流程记录药品追溯码,实现“应采尽采、依码结算、依码支付”。截至目前,河南省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驻马店市等18地市已全面实现定点零售药店“无码不结”。4月24日,记者走访驻马店市区药店。(记者 栗晨曦)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点赞 高兴 羡慕 愤怒 震惊 难过 流泪 无奈 枪稿 标题党 10 相关视频 依码 定点 驻马店市 追溯 01:02刚买的电动三轮车生锈掉漆 市民怀疑买到了翻新车进行投诉 市场监管部门迅速介入现场调解 03:52驻马店市2026年度10项民生实事公布丨《今日驻马店》资讯第241期发布 00:55春风送岗促就业 真情相助暖民心 2026年春暖农民工暨春风行动驿城区专场招聘会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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