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落实《通知》要求,自4月1日起,在销售医保药品时必须采集并向当地医保信息平台上传追溯码,在5月1日、6月1日、7月1日起分等级逐步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全流程记录药品追溯码,实现“应采尽采、依码结算、依码支付”。截至目前,河南省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驻马店市等18地市已全面实现定点零售药店“无码不结”。4月24日,记者走访驻马店市区药店。(记者 栗晨曦)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点赞 高兴 羡慕 愤怒 震惊 难过 流泪 无奈 枪稿 标题党 10 相关视频 依码 定点 驻马店市 追溯 00:36驻马店歌手帅霖登上央视宣传家乡 00:38总投资587亿元!驻马店市集中开工79个项目 05:03《今日驻马店》资讯第46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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