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要求核查药师违规“挂证”等情况
摘要:国家医保局对全国定点零售药店4月份以来的医保结算数据进行筛查分析发现,22个省份289家定点零售药店的135名药师存在跨省份审方售药情况,19个省份3154家定点零售药店的792名药师存在跨地市审方售药情况,24个省份20701家定点零售药店的8583名药师存在同一地市跨...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记者徐鹏航、彭韵佳)近期,国家医保局筛查发现,部分药师姓名出现在多家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费用明细中,可能存在药师信息被假冒或药师“挂证”的违规情况。国家医保局28日发布公告,要求相关定点零售药店及其药师、相关地区医保部门配合核查相关信息。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定点零售药店应至少配备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且注册地在该定点零售药店所在地。
国家医保局对全国定点零售药店4月份以来的医保结算数据进行筛查分析发现,22个省份289家定点零售药店的135名药师存在跨省份审方售药情况,19个省份3154家定点零售药店的792名药师存在跨地市审方售药情况,24个省份20701家定点零售药店的8583名药师存在同一地市跨机构审方售药情况。
国家医保局介绍,驻店药师应在职在岗,不得挂名、兼职,营业时间内必须有药师提供药学服务,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合理、有效。药师信息被假冒或药师“挂证”等违规情况,既威胁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也损害了正规注册药师的合法权益。
国家医保局要求,相关药师立即开展自查,如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定点零售药店假冒信息或“挂证”的,要及时收集相关材料,主动联系当地医保部门说明情况;相关定点零售药店全面检查本单位药师配备、岗位职责履行等情况;相关医保部门对统筹区内可能存在药师被假冒或“挂证”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认真核查。
据了解,国家医保局将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智能监控、数据筛查等多种方式,不定期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师配备及在岗履职情况、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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