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首个水利工程水文化建设省级地方标准发布
摘要:据介绍,《导则》是黄河水文化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为我省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中融入水文化元素指明了技术路径,对规范和引导我省及黄河流域水利工程水文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本报讯(记者 谭勇)7月4日,记者从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黄委”)获悉,由黄委主编的黄河流域首个水利工程水文化建设省级地方标准——《水利工程水文化建设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日前由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为我省水利工程水文化建设提供了系统化、规范化的操作框架。
《导则》包括水利工程水文化建设的总体原则、现状调查与资料收集、内涵挖掘与空间布局、水工建筑物水文化建设、场所设施水文化建设、水文化活动与品牌建设、运行管理等七个方面的内容。
在水文化空间布局上,《导则》对水利枢纽等点状工程、河道治理等线状工程、灌区等面状工程分别提出了布局要求,对水利枢纽、堤防、水闸泵站、取水输水建筑物、水保水文站所、水利遗产等开展水文化建设进行了严格规范。《导则》还明确了治水实践、水利科技等7个水文化建设主题,推动水利工程功能性与文化性有机结合,促进水利工程文化内涵与地方特色深度融合。在运行管理上,《导则》明确,相关水文化建设投资可结合工程项目划分计入相应工程投资。
近年来,黄委加快完善黄河水文化制度标准体系,编制印发了《黄河工程与文化融合建设指引》《黄河水利遗产挖掘整理办法(试行)》,编制了《涉河工程水文化价值评估规范》地方标准由河南省发布,为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水文化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据介绍,《导则》是黄河水文化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为我省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中融入水文化元素指明了技术路径,对规范和引导我省及黄河流域水利工程水文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责任编辑:姚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