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理事会就修改《欧洲气候法》达成一致
摘要:欧盟理事会同时引入减排相关措施,如成员国可自2036年起通过购买国际碳信用额度,抵消不超过1990年排放总量5%的减排任务、允许成员国在不同领域和政策工具之间灵活调配,在不影响整体进展的前提下解决个别领域的减排不足问题等。
新华社布鲁塞尔11月5日电(记者 张兆卿 丁英华)欧盟理事会5日宣布,各成员国就修改《欧洲气候法》达成一致并形成立场文件,欧盟理事会还批准更新欧盟及成员国2035年减排目标。
根据文件,欧盟理事会维持了欧盟委员会提出的中期气候目标——到2040年在1990年水平基础上减少90%的温室气体净排放。
这一立场文件将作为欧盟理事会与欧洲议会后续“三方会谈”的基础文本。欧洲议会将形成自身立场,欧盟委员会、欧盟理事会及欧洲议会将就最终立法版本展开磋商。
欧盟理事会同时引入减排相关措施,如成员国可自2036年起通过购买国际碳信用额度,抵消不超过1990年排放总量5%的减排任务、允许成员国在不同领域和政策工具之间灵活调配,在不影响整体进展的前提下解决个别领域的减排不足问题等。
欧盟理事会提出设立审查条款,允许欧盟委员会在一定条件下提出气候法修订案,对2040年减排目标进行调整。此外,欧盟理事会还决定将针对建筑和道路交通的碳排放交易体系实施时间从2027年推迟至2028年。
欧盟理事会当天还批准了欧盟及其成员国更新后的国家自主贡献(NDC)目标,即到2035年在1990年基础上实现66.25%至72.5%的减排,并将在巴西贝伦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十次缔约方大会前正式提交。
欧盟于2021年通过《欧洲气候法》,确立到2050年实现气候中和、到2030年将温室气体净排放量较1990年水平减排至少55%的目标。欧盟委员会今年7月正式提出修订案,以补充设定2040年阶段性目标。
责任编辑:姚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勇担大义 笃行大道——习近平主席主持上海合作组织天津峰会并举行系列活动纪实
-
上合组织天津峰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天津宣言
-
习近平主持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
豫见上合 | “朋友圈”越来越大!跨越山海共筑经贸共赢之路
-
上合组织天津峰会|习近平主持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
上合组织天津峰会|习近平主持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
习近平:志同道合是力量、是优势 求同存异是胸怀、是智慧
-
习近平:携手打造立己达人、美美与共、和合共生的文明百花园
-
上合组织天津峰会|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全文)
-
【讲习所·众行致远】“上海精神”照亮上合壮大之路














豫公网安备 41170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