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决定背后的司法温度
驻马店网讯(记者 牛云强 通讯员 毕亚磊)“谢谢您给了我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日前,在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大学生吴某某手持不起诉决定书,向承办检察官深深鞠躬致谢。这个21岁的年轻人眼眶泛红,手中的不起诉决定书还有些许余温,仿佛熨平了他曾经的惊惶与挣扎。
2025年1月9日上午,上蔡县某村,吴某某的父亲吴某在翻修老宅时,因堆放砖石是否存在越界问题,与邻居王某某发生争执并扭打。吴某随后离开,不多时,其子吴某某在家门口清理材料时,碰见王某某坐在地上抱怨,因心疼父亲且年轻气盛,挥拳致王某某倒地受伤。后经鉴定,王某某构成轻伤二级。
同年1月下旬,吴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准逮捕。看守所的夜晚,让这个年轻人第一次真切感受到冲动的可怕代价。
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经细致审查和多次走访,了解到吴某某系在校大学生,平日表现良好;双方家庭虽有积怨,但均有调解意愿。吴某愿意赔偿,王某某也担心结下世代仇怨。检察官决定搭建一座沟通的桥梁。
调解在村委会进行,检察官从同村同源的情理谈起,逐步消融坚冰。在检察官和村委会干部的见证下, 双方就相关赔偿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谅解协议。一场可能演变为世代仇怨的冲突,在情理法的交融中找到了化解的出路。
3月中旬,检察机关综合考虑吴某某系初犯、在校学生、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等情节,依法对其作出取保候审决定。4月上旬,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如今,重回校园的吴某某变得更为沉稳,其家庭也主动改善邻里关系,两家人已能平和相处。村民们对此事感慨:“有事好好说,动手代价大。”
此案的妥善处理,彰显出该院以司法人文关怀让当事人感受到法治温暖,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基层法治实践中,精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融法理、情理于一体,取得了化解矛盾、挽救青年、促进和谐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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