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柔并济 守护公平正义——记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李艳芳
记者 牛云强 通讯员 赵海洋
14年前,一个戴着近视眼镜、扎着马尾辫的女孩走进检察机关。如今,经过时光的洗礼,她早已褪去了青涩与不安,扛起办理刑事检察业务的大梁。她就是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李艳芳。

2012年1月,李艳芳通过全省检察机关公务员招考到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2017年9月调到驿城区人民检察院,一直奋斗在刑事检察一线。
2024年,在办理葛某、李某等人诈骗系列案件时,李艳芳经过认真细致审查证据材料,通过银行流水发现犯罪嫌疑人将收取的被害人钱款转给李某甲、吴某,要求侦查机关查明涉案资金去向及二人犯罪事实。随着侦查的深入,又在诈骗案中发现闫某、李某乙涉嫌诈骗的犯罪线索,要求侦查机关抓捕二人并移送处理。经法院审理,李某甲、吴某、闫某三人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李某乙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小心点,再小心点,每个疑点都不能放过。”在接受采访时,李艳芳反复说起这句话。这是她对法律准则和尺度的敬畏,也是对追求公平正义的坚守。
如果说在诈骗案中展现了李艳芳的“刚”,那么在另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则体现了她的“柔”。
在办理另一起刑事案件时,面对被告人殴打被害人导致重伤二级的情况,李艳芳充分利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罪认罚制度的要求,根据案情综合考量,积极协调跟进,督促被告人及家属为被害人支付治疗费用,耐心做双方工作,最终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双方矛盾得到化解,被告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李艳芳认为,这起刑事案件的妥善办理,既达到了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也是追求法律公平正义的一种体现。

群芳争艳百花香。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陈靖说:“她是一个工作狂,正是这样忘我的工作,让她的办案数量一直遥遥领先。”
10多年来,李艳芳办理的各类刑事案件近2000件,始终保持“零错案”。其间,李艳芳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标兵”“优秀办案能手”“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
回首来时路,郁郁满芳华。李艳芳的孩子刚满2岁,其丈夫在县城工作,由于双方父母身体欠佳无法帮忙带孩子,无奈之下,她只能雇保姆照看。“陪孩子的时间真的太少了,总觉得亏欠他太多。”言语间,李艳芳满心愧疚和无奈。
从检14年来,李艳芳将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刑事检察工作。她用专业捍卫正义、用担当守护安宁、用温情传递法治,高质效办好每个案件,在新时代的检察事业中镌刻最美人生画卷。
责任编辑:牛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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