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激励!《河南省献血条例》6月1日起施行
摘要:优待范围不仅在本人,献血者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均可合计免费使用献血者献血总量等量的血液,真正实现“一人献血,全家受益”。高校应当把无偿献血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在校学生献血,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献血活动。
《河南省献血条例》6月1日起实施 让“一人献血,全家受益”有法可依
本报全媒体记者 李晓敏
2026年6月1日,《河南省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这部历经多次调研、广泛征求民意的地方性法规,立足河南省人口大省、医疗资源集聚的实际情况,以法治力量规范献血采血用血全流程,升级献血者优待激励政策,以期破解长期以来献血工作中的痛点难点。
河南作为人口大省,同时也是医疗服务大省,临床用血需求常年居高不下。2025年,全省无偿献血104.5万人次,献血量192.92万单位。然而,亮眼数据的背后,供需矛盾始终如影随形——季节性、地区性、偏型性血液供应紧张局面依然存在。
无偿献血始终是保障临床用血供应的唯一合法来源,关乎千万患者的生命健康。《条例》能否真正激活献血内生动力,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阶梯激励:让奉献者有“获得感”
献血量越高,优待力度越大,这是全国多省市献血激励政策的共同逻辑。
《条例》规定了阶梯式用血减免政策:献血量累计不满800毫升的,献血后5年内本人临床用血可免费使用三倍献血量的血液,5年后可免费使用等量血液;累计800毫升以上不满1000毫升的,10年内免费用血,10年后可免费使用三倍献血量的血液;累计献血量1000毫升以上的,本人临床用血终生免费。
优待范围不仅在本人,献血者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均可合计免费使用献血者献血总量等量的血液,真正实现“一人献血,全家受益”。此外,在本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享受“三免”优待: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交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察费。
便民破局:从“不愿献”到“方便献”
今年1月30日,在安阳县韩陵镇一场聚焦《河南省献血条例(草案)》修订的民意座谈会上,全国无偿献血奉献金奖、终身荣誉奖获得者李书军结合自身献血超百次的经历直言:“当前农村献血者比例偏低,除认知不足外,交通不便、补贴不明确是重要原因。”
基层的声音被写入了《条例》。新规明确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置一个固定献血点,不得随意拆除、迁移,确需调整的需遵循“先建设后拆除”原则。对于献血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献血者误餐、交通等适当补贴。
这些便民举措的落地效果,直接影响着《条例》的“含金量”。省红十字血液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河南省相关部门已着手部署实施工作,加快推进固定献血点布局、优化血液管理信息系统、推进“三免”优待政策落地。
落地之考:从“纸面福利”到“触手可及”
激励政策的升级固然令人振奋,但如何确保各项条款落地见效、避免“纸上福利”,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以“三免”政策为例,虽然《条例》已明确写入,但在部分地区推行进度并不均衡。河南一地市民反映,目前当地仅实现了“免门诊+免景区”两免。“‘免公共交通’还未实行,6月之前能落实到位吗?”他问。
群众的焦虑折射出政策落地的现实困境——跨部门协调、系统对接、细则制定等环节,每一步都考验着执行效率。
从全国经验来看,多地已在探索中积累了可供借鉴的经验。河南能否借鉴这些先进经验,将决定《条例》的激励效能有多大。
有业内专家指出,激励政策的本质,是将无偿献血从“单向付出”转化为“双向温暖”——当奉献者感受到社会实实在在的回馈,献血行为就有了可持续的内在驱动力。
此外,《条例》将每年6月定为河南省无偿献血宣传月,要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献血活动;高校应当把无偿献血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在校学生献血,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献血活动。这些制度安排,正在将无偿献血从“被动响应”转向“主动参与”,从“应急动员”转向“常态养成”。
责任编辑: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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