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依法严惩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
本报北京5月19日电(记者 张文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即将一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涉及民营企业内部腐败、“一货多卖”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串通投标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常见法律问题。
依法惩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是检察机关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主要方式。在某民营房地产企业内部腐败系列案中,上海检察机关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及时补充起诉遗漏罪行,同步推进查处关联行受贿犯罪;同时坚持标本兼治,助力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筑牢企业内部腐败“防火墙”。在某大宗贸易领域合同诈骗案中,涉案金额高达68亿余元,浙江检察机关严格区分民事欺诈与合同诈骗犯罪界限,依法追诉漏罪漏犯,同步推进全流程追赃挽损,依法平等保护涵盖国企、民企、外企等各类受害企业合法权益。
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高质效履职办案持续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责任编辑: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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