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实践路径探析
摘要:人才驱动,激活深度融合的第一资源 人才是文化创新的主体,也是技术与艺术对话的桥梁。这四者相互依存、有机统一,共同构成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激发文化创新活力的强大引擎。
□杨丽
当今时代,随着信息技术水平的飞速提升,文化的生产、传播与消费方式面临深刻变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和科技融合,既催生了新的文化业态、延伸了文化产业链,又集聚了大量创新人才,是朝阳产业,大有前途。”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推动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数字化浪潮下,文化和科技融合已成为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的有力引擎。但是,技术如同双刃剑,若缺乏人文价值指引,可能陷入“技术至上”的误区。笔者认为,深入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要坚持“以人为本、业态创新、人才驱动、制度保障”的系统观念,进一步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以人为本,把准深度融合的价值航向
文化与科技融合,绝非单纯的技术堆砌或数字展示,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是人。“以人为本”意味着技术逻辑必须服从并服务于人文逻辑,让科技回归其作为拓展感知、承载情感、传承文明的媒介本位,从而实现从“工具理性”向“价值理性”的升华。
首先,要坚持“内容为王”,以人文精神浇铸科技之魂。文化产品的核心魅力,在于其对人类情感、历史记忆以及生命体验的深刻理解与表达。实践中,利用AIGC生成情节的同时,应该由创作者注入价值判断,使技术始终作为辅助情感表达的工具,而人类主体性最终赋予其意义。非遗题材短剧《傩戏》被翻译成超12种语言,传播至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它的成功“破圈”,正是内容优势的体现。
其次,要着眼满足人民的精神需求,增强文化获得感与幸福感。融合的成效,最终要由人民群众来检验。如建设“城市书房”的智慧化服务体系,云上文博让偏远山区的孩子也能与国宝“对话”,科技赋能的目的是让优质文化资源突破时空限制,惠及更多人。当技术应用真正满足了人们对美好精神生活的向往,融合之路才不会偏离航向。
业态创新,拓宽深度融合的应用场景
业态创新是文化与科技融合的重要突破口。它要求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驱动,打破产业边界,催生新形态、新模式、新消费,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与发展动能。
一方面,要推动传统文化业态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用科技盘活文化“家底”。例如,故宫博物院通过“数字故宫”项目,让珍藏的文物“活”起来、“潮”起来,这不仅是展示手段的革新,更是文化传播与教育模式的创新。
另一方面,要积极培育跨界融合的新兴文化业态。当下,“文化+科技+旅游”“文化+科技+体育”等“文化+”模式正展现强大生命力。剧本杀与全息投影、AR技术结合,衍生沉浸式推理剧场;人工智能与音乐创作结合,诞生能实时生成个性化背景音乐的私人定制服务。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以“生成式互动叙事”为代表的跨媒介艺术形态,为文化创新提供了广阔的实验场。比如,湖北“文明一万年”智能社会体验馆采用了VR大空间SLAM定位、多人在线同步技术、AI大模型技术和虚拟数字人等前沿科技,打造了跨越不同时代的互动体验,极大提升了文化影响力。
人才驱动,激活深度融合的第一资源
人才是文化创新的主体,也是技术与艺术对话的桥梁。建设一支既熟悉文化创作规律,又熟练掌握科技工具、具有人文情怀与数字素养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是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关键。
第一,要优化人才培养体系,从源头打造“两栖”力量。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应打破专业壁垒,设立“艺术与科技”“文化遗产数字化”等交叉学科,培养复合型人才。课程设置上,既要教授人工智能原理、数据可视化等前沿技术,更要厚植文史哲底蕴,引导学生深刻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创作既有前沿技术赋能,又有文化厚度的作品。
第二,深化产教融合,在实践一线锻造人才。依托国家艺术基金等项目,面向文化企业和事业单位人员开展AI赋能传统文化、沉浸式交互创作等专项培训;鼓励项目单位与头部科技企业、重点实验室共建“文化科技融合实训基地”。比如,敦煌研究院与腾讯合作的“数字藏经洞”,让人才在产教协同中快速掌握将深厚文化底蕴转化为数字产品的能力,真正反哺文化创新。此外,要遵循创新人才的成长规律,鼓励“破圈”。搭建跨界协作平台,让算法工程师与编剧、非遗传承人等围绕共同主题共同创作。
制度保障,护航深度融合的行稳致远
推进文化与科技向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融合,必须构建一套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在制度保障上,要构建协同高效的治理体系。一是加强跨部门统筹协调。建立由宣传部门牵头、多部门参与的文化科技融合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规划重大项目。二是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与版权运营机制。针对AI生成内容版权归属等问题,加快立法研究和规则制定,保护原创者权益、促进文化IP的合法流转等。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保护文化创新成果。
在内容管理上,要建立适应全媒体时代和媒介化社会特点的现代监管机制。面对AIGC带来的版权归属模糊、虚假信息传播、伦理失范等新挑战,应加快探索前沿技术领域的立法与标准制定。比如,明确AI生成内容的标识义务与责任主体,既保护原创者的合法权益,又为技术创新留下发展空间,实现规范与发展动态平衡。
总之,以人为本是灵魂,指引融合方向;业态创新是载体,开辟融合路径;人才驱动是动能,提升融合能力;制度保障是基石,巩固融合成果。这四者相互依存、有机统一,共同构成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激发文化创新活力的强大引擎。我们要坚持深入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以自信昂扬的姿态绘就文化强国的崭新篇章,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更加强大的精神力量。
(作者系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人民公安》杂志编辑部副主任)
责任编辑: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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