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公布71家未备案房屋中介机构名单
摘要:望广大有购房(售房)意愿的市民做好风险防范,如有房屋买卖行为,请选择已备案合格的房屋中介机构,远离未备案的房屋中介机构,避免上当受骗。购房人与中介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后,应进行三方会谈,切不可以与中介机构单方面签订购房合同及交定金。
关于在中心城区
未备案房屋中介机构的公告及风险提示
根据《住房租赁条例》《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市住建局对符合经营条件的房屋中介机构予以备案,并下发《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经摸排,截至目前,我市中心城区仍有未备案房屋中介机构71家(详见附表)。现市住建局责令上述房屋中介机构限期改正。请未备案的房屋中介机构在30日内按照《住房租赁条例》《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到市住建局进行备案。
望广大有购房(售房)意愿的市民做好风险防范,如有房屋买卖行为,请选择已备案合格的房屋中介机构,远离未备案的房屋中介机构,避免上当受骗。另外在房屋买卖、租赁过程中,必须做好房源信息的全面核对,特别是房屋及土地的所有权、状况,水、电、热、气、物业费及物业维修基金等费用情况。购房人与中介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后,应进行三方会谈,切不可以与中介机构单方面签订购房合同及交定金。避免造成个人利益损失。
咨询电话:0396-2662702
附件:中心城区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备案名单



责任编辑: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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