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发文推动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
摘要:意见聚焦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协同发展,提出了五类融合发展的典型场景模式,分别为新能源直接接入近区公用煤电机组实现协同送出消纳,新能源直接接入近区公用热电联产煤电机组实现清洁供热,海上风电直接接入沿海公用煤电机组实现协同送出消纳,近区新能源接入自备煤电机组实现打捆利用,厂内或近...
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记者 王悦阳)记者10月21日从国家能源局获悉,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推动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十五五”末,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场景模式成熟应用,融合项目相较改造建设前的年度碳排放水平显著降低。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十四五”以来,煤电节能降碳工作持续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进一步加快新一代煤电转型升级,提高新能源利用水平,意见系统性提出煤电与新能源融合的场景模式和技术要求。
意见聚焦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协同发展,提出了五类融合发展的典型场景模式,分别为新能源直接接入近区公用煤电机组实现协同送出消纳,新能源直接接入近区公用热电联产煤电机组实现清洁供热,海上风电直接接入沿海公用煤电机组实现协同送出消纳,近区新能源接入自备煤电机组实现打捆利用,厂内或近区新能源直连煤电厂用能系统实现煤电自身用能绿色替代。
围绕降碳改造、接网方式、涉网性能、计量方式和技术创新等方面,意见对融合项目提出明确技术要求。其中,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方面,意见提出通过调节能力改造、增设储能储热系统、送出系统增容、建设厂区或近区新能源等方式,为新能源消纳利用腾挪空间;在新能源接网方式方面,意见提出融合项目应与公用电网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与责任界面,公平承担相关费用。
责任编辑: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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