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4年10月23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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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减轻企业负担长效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4-10-23 16:15:48  

 减轻负担 优化环境 激发活力

我市建立减轻企业负担长效工作机制

2015年开始与其他服务企业工作一并督导考核

本报讯 (记者 阳)日前,市政府出台《驻马店市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为重点,突出协调配合,突出长效机制,突出分类指导,进一步推动涉企行政事项公开透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加强涉企收费管理。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不断完善公示制度。将所有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及其具体实施情况纳入各县区、各部门政务公开范畴,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实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区、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禁止。各级财政、价格主管等部门要不断加强对涉企收费的管理,加强收费管理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完善收费票据和许可证管理制度,建立多层次监督体系,进一步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一律取消。各县区、各部门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同时,要将涉及收费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公开,重点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性收费事项,并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调节价格,对确需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实行政府定价目录管理。对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要严格核定服务成本,制定服务价格。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按照“正税清费”原则,进一步清理取消、整合规范现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逐步减少项目数量。建立支持小微企业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收费减免措施,将暂免小微企业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改为长期措施。

开展企业负担专项检查。加强企业负担情况调研,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摸清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负担状况,对企业负担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和归纳,实行问题交办制度,督促有关部门限期协调解决。市直各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督察,坚决制止各类针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行为,一律取消违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审批前置经营服务收费项目。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禁以各种方式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加入社团、接受指定服务;严禁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等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曝光,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加强政策宣传评估。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现场为企业咨询、政策解读的力度,使政策惠及更多中小微企业。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及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在我市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与监督作用,适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通过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宣传,推动建立实施第三方评估机制,切实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企业举报和反馈机制,加大问题查处力度。

建立各县区企业负担指数。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及省政府工作安排,组织召开各县区企业负担工作机构人员培训会,聘请有关专家对部、省企业负担网上调查系统进行培训,做好企业负担调查评价网上填报工作。以企业负担调查评价为依据,进一步完善我市企业负担评价调查体系,积极开展我市企业负担调查评价工作。组织好各县区填写企业负担评价调查表,逐步建立各县、区企业负担指数,并根据情况适时发布。对企业负担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和归纳,摸清企业负担情况,建立企业负担调查信息平台,督促有关部门限期协调解决。

市政府对市服务企业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他市直有关部门明确了工作分工,并对各县区、各部门落实和推进相关工作提出时间节点要求,从2015年开始,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将纳入服务企业日常工作内容,与其他服务企业工作一并督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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