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4年09月24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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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正能量代言”主题报道活动启动

发布时间:2014-09-24 14:52:57  

发现正能量 传播正能量

“我为正能量代言”主题报道活动启动

本报讯 (记者 代建新)923,市委宣传部召开“我为正能量代言”主题报道活动动员会,学习贯彻市委书记余学友近日对市直媒体今年“中国农加工洽谈会”宣传工作和《驻马店日报》917在一版头题刊发的长篇通讯《“好人之城”驻马店》作出的重要批示,在全市新闻战线启动开展“我为正能量代言”主题报道活动。

余学友对市直媒体今年“中国农加工洽谈会”宣传工作作出的批示:“今年的‘农加工洽谈会’宣传工作组织的好,宣传有声势、有特色、有影响,向宣传战线的同志们、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感谢。”对本报917一版头题刊发的长篇通讯《“好人之城”驻马店》作出的批示:“这篇报道很好!驻马店需要传导正能量,树立新形象。”

为了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典型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文明驻马店建设,引导和鼓励干部群众学习先进典型,做文明人、办文明事,市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市新闻战线开展一场广泛深入、轰轰烈烈、大张旗鼓的“我为正能量代言”主题报道活动。活动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提出的战略谋划和市委书记余学友同志的批示精神,坚持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推进媒体事业融合发展,健全先进典型宣传长效机制,努力打造成文明驻马店建设的品牌,不断展示驻马店人良好形象,提振全市人民信心,引导和激励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凝聚驻马店富民强市加快崛起的强大正能量。

参加此项活动的新闻媒体包括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驻马店广播电视台、大河驻马店网、驻马店网、驻马店广视网。各媒体自924日起,在重要版面或重要时段开设《我为正能量代言》专栏专题,采取群众推荐、媒体推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持续不断推出正能量代言人,主要宣传那些学习、工作、生活在驻马店市内的公民或在市外工作、生活的驻马店人,报道他们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孝老爱亲的道德品行。报道活动以每周推出12个代言人的频次开展宣传。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戚存杰在会上对开展好“我为正能量代言”主题报道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认识重要意义。“我为正能量代言”主题报道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是推进文明驻马店建设的有力抓手,是建立典型宣传长效机制的积极实践。二要精心组织实施。要注重策划,解决好“发现”的问题;要发挥好优势,解决好“推出”的问题;要创新手段,解决好“接受”的问题。三要务求活动实效。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闻宣传工作的重点;各县区也要按照市委宣传部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有关媒体同时启动“我为正能量代言”主题报道活动,形成上下联动、各展所长、媒体互动、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要在实施中把握好“度”,尊重新闻传播规律,结合受众心理把握好典型宣传的时机和节奏,有计划、有步骤地适时推出不同的先进典型,处理好数量与质量、重大典型与普通典型的关系,坚持数量服从质量,力度服从效果,既报道好重大典型,又宣传好一般典型,共同发挥多层次的示范引领作用。

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广播电视台主要负责人及市文明办负责同志和市级新闻媒体记者代表,就开展“我为正能量代言”主题报道活动作了典型发言,市记协向全市新闻工作者发出了活动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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