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4年08月11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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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意见

发布时间:2014-08-11 10:04:09  

余学友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

研究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落实意见

本报讯 (记者 刘华山)88日下午,市委书记余学友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落实“两个责任”驻马店座谈会精神,研究我市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中央提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就是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内容,坚决预防和有效惩治腐败是党执政以来面临的极为严峻的考验。落实“两个责任”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和党的组织必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工作,防止党内腐败现象的滋生、腐败土壤的形成,努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章提出的明确规定,党的章程是每个党员必须遵守的最高准则,遵守党的章程,贯彻党的章程,落实党的章程,是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落实“两个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重大改革的具体体现,我们要针对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特点,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和践行改革,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改革。落实“两个责任”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党委和纪委的责任担当,对此各级党委、纪委必须要更明确、更清晰,切实按照各自的责任担当,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会议要求,要把握责任内涵,积极履行好“两个责任”。首先,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是一个体系的责任,这个体系包括党委领导班子集体、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党委班子成员。其中,党委是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党委班子成员是“一岗双责”。其次,在主体责任的三个体系当中,核心和重点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的各项内容。再次,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就是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规定,履行好廉政建设、正风肃纪、查处案件等各项职责。

会议强调,要积极主动担当,抓好“两个责任”落实。要坚持市委常委带头,努力向中央和省委看齐,向中央要求和标准看齐,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特别是主体责任落实好,切实带好头、做好表率。要认真履行责任,按照市委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要求,履行好自己担负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责任。要强化传导作用,市委近期将围绕落实“两个责任”组织开展宣讲、约谈活动,市委常委要深入各联系点带头抓好落实,使“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从而构建起完善的工作体系。要制定规范性文件,围绕起草制定《实施意见》,进一步征求和反馈意见,积极建立和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长效机制。要加强责任追究,对于所在地方和单位发生重大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不但要追究党委的主要责任,还要追究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的责任,对于纪委监督不力、办案不力的,还要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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