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4年09月15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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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第一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发布时间:2014-09-15 22:55:40  

弘扬真善美 传播正能量

我市开展第一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本报讯 (通讯员 赵成福)为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激励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鼓励全社会积善成德、明德唯馨,全力打造驻马店“好人之城”品牌,为实现富民强市加快崛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和有力的道德支撑,近日,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一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第一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评选设立“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5个奖项,每个奖项评选2~3名,总人数不超过15人。

评选条件为:凡学习、工作、生活在驻马店市的人士,不分职业、年龄、性别,均可作为推荐对象。曾荣获历届河南省道德模范提名奖的,或入围、荣登“中国好人榜”的,可优先推荐参与本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曾荣获历届全国道德模范、河南省道德模范的,不再参与本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评选标准为: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大案件做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亲属,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4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9月中旬)为部署发动阶段。第二阶段(9月下旬至10月上旬)为组织推荐阶段。第三阶段(10月中旬、下旬)为审议评选阶段。第四阶段(11月上旬)为命名表彰阶段。

为确保第一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公开、公正、公平,市文明委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首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推荐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要坚持以人为本和群众参与的原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推选出的道德模范可信、可亲、可敬、可学,使群众在参与过程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注重发挥推荐评选活动的激励推动作用,提高群众参与度和支持率,使评选表彰道德模范过程成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成为普及基本道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成为凝聚人心、聚集力量,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过程;要通过新闻宣传、文艺作品、公益广告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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