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春华
法律规定用房产作抵押的,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如果未办理抵押登记,该抵押担保合同无效,那么是否能够断定担保人就无需承担责任呢?答案是否定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债务人张某应按约定归还借款本金,由于双方约定的利息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故超出部分不予保护。由于该房产并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未成立,因此原告刘某不能要求周某承担抵押担保责任。鉴于刘某和周某在签订抵押合同后,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双方均有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