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4年09月18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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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人民法院帮扶失足少年回归社会

发布时间:2014-09-18 15:18:44  

       本报讯 (记者 胡旭渝)为有效预防失足少年重新犯罪,正阳县人民法院在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时,采取五帮教措施,有效预防了失足少年的重新犯罪。

       庭前帮教。庭审前,及时走访了解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和在校学习情况,掌握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前的经历及犯罪动机,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为庭审时进行法庭教育做好充分准备。

       庭中帮教。实行圆桌审判,不设法警站庭,不对其使用械具,减少他的心理压力,组织家长和教师到庭旁听。庭审时,主审法官与少年犯面对面约谈,耐心细致地做疏导工作,以对话方式进行事实调查,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做教育工作,让少年犯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

       庭后帮教。对判缓刑的青少年,庭后给他们联系就读的学校,并继续跟踪帮教,与学校和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关心他们的情况,了解他们在校的学习和表现,对他们的点滴进步及时鼓励,让其放下思想包袱,全身心投入学习。

       法律帮教。由少年法庭与关工委、教育局、人大内司委联合设立少年犯帮教基地,由少年庭法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经常到辖区学校上法制课,开办法制讲座和模拟法庭,开展法制教育,并适时向未成年犯发放学习、法律资料,进行点对点的特殊帮教,定期检验少年犯学习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的效果。每年结合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开展模拟法庭、法律讲座、法律读本进校园活动,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犯罪。此外,还在各中学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信箱”,解答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指导学生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访帮教。少年庭法官每年定期到少管所走访,为正在服刑的未成年犯送去书籍、生活用品,通过座谈及时了解其心理动态,帮助他们解决心理及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鼓励他们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今年初以来,该院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859人,回访未成年缓刑犯633人,到学校上法制课6次,无一人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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