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4年12月24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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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4-12-24 08:08:39  

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

加强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本报讯 (记者 付建强)201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市纪委近日发出《关于加强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严肃纪律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及其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节日期间要切实做到以下16个“严禁”:严禁违反规定组织评比达标、考核奖励和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到市以上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严禁节日期间公款吃喝、相互宴请、公车私用、公款旅游、非公务接待和公务活动超标准接待;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补贴和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要提倡节俭,严格控制经费开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禁以汇报工作、拜年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土特产等节礼;严禁收送各类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严禁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午间饮酒、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旅游、宴请等活动;严禁利用职权授意指使下属单位和部门为回乡探亲的外地工作人员提供食宿、公车、游览等安排;严禁在任何场所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节日期间违反规定组织“同学会”、“同乡会”等活动;严禁以拜年为名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规定。各级党委(党组)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作风和纪律意识,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结合传统节日特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示范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纪律观念和法治观念,深刻认识纠正“四风”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两个责任”规定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遵守上述规定和纪律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本单位16个“严禁”的落实。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厉行节约、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坚持以身示范、从我做起,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倡导新风正气、促进移风易俗,以实际行动促进社会风气转变,过一个欢乐祥和、清廉节俭的节日。

通知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职能作用,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建立快速反应查处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发挥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上级领导批办、群众反映强烈、媒体监督曝光的问题线索,专人督办、直查快办,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查纠各种“节日病”为重点,采取电子取证、发票倒查、账目核查等措施,深入检查,铁面执纪,严肃追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顶风违纪行为;要落实“一案双查”规定,在追究违规违纪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双节”期间,市、县、乡三级纪委上下联动,对辖区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若干意见的问题,会同财政、审计、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自查、异地互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风违纪的单位和党员干部,一经查实,坚决依纪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对贯彻不力,在职责范围内发生顶风违纪的,按照“两个责任”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典型案例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市纪委举报电话:0396-260062013525338001,邮箱:zmdsl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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