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付建强)
此次评选活动旨在大力弘扬“爱国、敬业、创新、诚信、守法、贡献”的优秀建设者精神,充分展示优秀建设者(创业者)的时代风貌,激励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增强发展信心,激发创业热情,加快企业转型升级,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为全面建设富强、文明、平安、美丽驻马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此次评选推荐范围为私营企业出资人、个体工商户(不含港、澳、台人士及外国国籍人士)。已受过省级以上优秀建设者表彰的不再参加评选。私营企业出资人和个体工商户,应依法纳税,生产经营良好、管理制度完善、资产质量较高,及时足额缴纳员工“五险一金”,企业党、工会和团组织健全并发挥较好作用。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围绕市“调中求进、改中激活、转中促好、变中取胜”的安排部署,在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同心实践行动”、“百企帮百村”、光彩事业等活动,在抗灾救灾、环境保护、吸纳就业、公益慈善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企业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参加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对社会的信誉等方面表现优秀;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有较好的社会口碑和社会影响。
各县(区)评委会对确定的推荐人选在县(区)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经同级党委同意后,于
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396—2601719 2600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