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04月16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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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15-04-16 08:41:35  

依法行使职权 服务改革发展

——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综述

通讯员 王俊林 翟红伟

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六个坚持”,更加注重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更加注重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更加注重发挥代表作用,更加注重加强自身建设,有力推动了我市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年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12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7个、开展执法检查5次、组织视察5次,开展调研8次、作出决议决定7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3人次,圆满完成了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对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常委会积极改进人大工作,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常委会组织领导班子和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意义,尤其是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郭庚茂书记在庆祝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四个必须”的要求,着重抓好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五个重要环节”的工作,按照“六个坚持、六个防止”的要求推进民主政治建设。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提高了认识、明确了方向、增强了责任、激发了动力。

——稳妥推进人大工作改革。按照市委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人大工作实际,确定了审查预算前听取社会各界建议、改进审计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全口径预决算动态监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常委会专题询问、人大代表述职考核、代表联络机构建设等八项重点改革任务。常委会对改革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要求有关委室深入调研和专题研究,适时拿出调研报告和具体措施,报主任会议研究实施。

——积极探索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的新办法。开展了对市发改委、教育局、民族宗教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等十个单位的工作评议,有效提高了被评议单位法治意识、为民意识和人大意识,推动了被评议单位提升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提速服务百姓的办事效率,提高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出台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规定》,狠抓审议意见的落实,要求“一府两院”在3个月内向常委会书面报告办理结果,并对办理情况实行满意度测评,对测评满意度不高的,依法开展询问或质询。对食品安全等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常委会采取“诸法并用”、“立体式监督”,取得了显著效果。对新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医疗卫生建设等时间跨度大、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常委会采取连续几年跟踪监督、多次“回头看”等手段,督促市政府创造条件解决。

二、坚持围绕中心,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常委会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全力推动重点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的监督,推动经济持续平稳发展。听取和审议了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针对经济发展速度没有实现预期目标,要求政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听取和审议了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关于批准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加强了对预算外资金和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审查监督,要求政府增收节支,发挥好财政的杠杆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财政预算执行的刚性。听取和审议了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监督有关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部整改。针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报告,强调安全生产无小事,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促进重点工作的落实。组织开展了对气象法、城乡规划法、旅游法的执法检查。对气象法的执法检查,监督政府依法将气象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大力发展气象事业,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良好服务。对城乡规划法的执法检查,监督政府增强法治意识和规划权威,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为改善全市人居环境、加快城乡建设、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起到应有的作用。对旅游法的执法检查,监督政府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旅游景区建设水平,强化旅游行业监管,发展壮大旅游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推动重大决策的实施。为了加快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步伐,常委会作出决定,将市小清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本金及还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为了保障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常委会作出了批准2014年市人民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议案的决定,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议案安排使用资金,强化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债务风险。审议通过了《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总体规划(2013~2030)》决议,批准了市政府新增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市政府将107国道升级改造等五个项目资本金及还款资金列入市政府预算的议案、市政府关于香樟为市树、紫薇为市花的议案。

三、坚持履职为民,推动民生问题改善

常委会始终关注民生民情,积极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围绕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监督。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对板桥水库和薄山水库饮用水源地进行视察。提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调了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性,监督政府科学编制饮用水源地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成立饮用水源地保护协调工作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确保城市居民饮水安全。

——围绕环境治理和保护开展监督。为做好西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组织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实地调研,听取和审议了政府西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报告。监督政府划定生态红线,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努力打造中心城区后花园。组织开展了“天中环保世纪行活动”,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天中”为主题,督导政府进行综合整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围绕民生问题改善开展监督。针对我市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现状,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工作报告,监督政府积极应对,及早研究人口老龄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逐步建立完善城乡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体系。针对城市新区医疗机构建设不配套的问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北部新区医疗机构建设工作报告,监督政府科学编制医疗机构设置详细规划,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尽快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四、坚持依法治市,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常委会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检查,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加强监督司法工作,努力维护公平正义。组织开展了对全市监所管理工作代表视察,听取和审议了全市监所管理工作视察报告,督促政府依法解决了监所资金不到位、警力不足等问题。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专项工作报告,要求法院采取综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取信于民。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专项工作报告,要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配合上级立法调研工作。依法审查市政府和县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备案文件126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文件8件。积极配合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工作,对国家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安全法(修订草案)、航道法(草案)、反间谍法(草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草案)、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河南省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草案)、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新农村建设和农村金融立法意见等,进行了深入调研,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修改意见。

——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完善任前考试、任职承诺、会议审议、电子表决、颁发任命书、任职宣誓等程序,依法任免了63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证了国家机关正常运转。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024件次,督办重要信访案件51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了一批信访问题,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坚持强化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加强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代表在人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着力改进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建议、批评和意见156件,分别交由34个政府部门和县区政府办理,在法定要求的时限内,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为了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增强督办效果,常委会从156件代表建议中选择了问题相对集中的“三农”、社保、交通、生态、教育、案件执行难等6件,作为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听取和审议了这6个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着力推进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常态化。先后邀请了70名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了256名代表参加执法检查、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开展了“人大代表之家”建设试点活动。实行了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活动日制度,规定每月的9日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目前共接待代表7批次,代表提建议意见23件,都已转交政府有关部门办理。

——着力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举办了主题为“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法制讲座,组织了近百人的代表小组长培训班,组织了35名基层省人大代表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集中培训。加大了对代表履职的宣传力度,在电视台和驻马店日报上宣传了20多名基层代表的履职事迹。

六、坚持提升能力,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

常委会抓住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契机,积极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团结、清廉”的良好形象。

——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促工作作风转变。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安排,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织认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 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以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为基础,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为关键,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为根本,着力解决 “四风”问题,常委会共征求和查找各类意见建议112条,机关共查找各类意见建议61条。大部分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有些问题建立了长效机制逐步解决。

——以实现规范高效为目标,促工作能力提高。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切实提高工作实效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的意见》,增强了工作规范性和实效性。常委会以“提质增效”为目标,采取一系列措施,着力提高常委会委员的议事审议能力,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着力提高常委会和机关的整体工作效能。

——以落实八项规定为抓手,促机关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若干意见落到实处。修订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机关“三公”经费比去年同期节约40%以上。

千川汇海阔,风好正扬帆。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人民的重托,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深化改革,依法履职,主动作为,求实求效,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推动民主法制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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