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6年03月22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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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慈善法》实施

发布时间:2016-03-22 08:23:53  

胡殿文

    因为担心交给慈善组织的捐款用不好,江西省萍乡市鑫海岸商务酒店总经理侯玉雯一直通过“一对一”方式捐赠助人。最近,她的想法有了变化:“法律作出规范后,我考虑通过慈善组织去帮助别人。”侯玉雯提到的这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令人欣喜的是人民的期待有了回应。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316通过《慈善法》,作为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填补了中国慈善事业的法律空白,并认为《慈善法》的出台将吸引更广泛的捐赠者。从慈善和公共政策的角度来说,中国这部《慈善法》是一部撰写精良严谨的法律。现在是3月底,离91差不多还有半年时间,但笔者心里充满了期待。

    慈善是一项扶弱济贫的社会事业。对于个人来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尽自己所能帮助别人是一种美德和幸福。对于社会来说,慈善事业不仅能够促进公共道德正向发展,也会带来社会结构的良性调整。

    中华民族是一个友善仁爱的民族,慈善概念,古已有之。从“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到“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这些古训都承载着扶危济困的意涵。我国慈善事业捐赠总额,已经从2006年的不足100亿元,发展到目前的1000亿元左右。近年来,慈善捐助活动中乱象的存在,不仅会让捐赠者做好事还要生闷气,更为严重的是损害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打击更多潜在捐赠者的积极性。网络捐赠、慈善众筹等互联网新型慈善方式方兴未艾,亟待通过法律加以规范。在立法层面,加强对互联网开展慈善活动的有效引导,有利于为慈善正能量保驾护航。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立下的“军令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在这场脱贫攻坚战中,慈善事业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加速推动慈善事业发展,让更多的善念转化为善行,还需要法制的规范和引导。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理念的指引下,出台一部具有针对性的《慈善法》,恰逢其时。

    《慈善法》分量是很重的,不要低估这部法律的重要性。这是我们国家慈善事业建设的第一部基础性和综合性的法律。从内容来看,正在审议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以下简称《慈善法(草案)》)不仅对慈善组织、慈善募捐、信息公开等方面做出严格规定,更明确将“促进社会进步,共享发展成果”理念写入总则,规范与促进并重。对于慈善事业发展来说,这是一部充满“向善”正能量的法律,能够激励更多人参与其中,释放社会内在活力,促进社会和谐。

    慈善事业最能体现人性向善,是天使的事业。保证其健康发展,需要规范完善的法律制度,让乐善好施者敢于捐献、乐于捐献,爱心不受伤害;也要让肆意消费、摧残公众爱心、骗取钱财、滥用善款的不法之徒受到应有的惩罚。《慈善法(草案)》提交审议,让这样的美好愿景不再遥远。

    “法者,治之端也。”堪称“开门立法”典范的《慈善法》,是慈善制度建设的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从“慈善立法”最早被提及,至今已经十年有余,期待《慈善法(草案)》通过审议吸纳更多民意民智,有针对性地解决慈善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针对网络募捐新情况、新变化的可实施性,让慈善事业借助互联网更加透明、高效。出台每一部法律都是要取各种意见的最大公约数,取得人们的共识。对于现行有效的法律,我们要学法、用法、遇事找法,对法律要保持敬畏,相关部门也要做好法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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