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7年08月01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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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不履行执行“悬赏令”

发布时间:2017-08-01 08:09:52  

□ 田春华

被执行人“躲猫猫”及财产不明如何办?日前,遂平县人民法院尝试发布执行“悬赏令”,向社会公众悬赏征求被执行人的下落及其财产线索。

经查实,申请执行人王志恒与被执行人刘亚伟民间借贷纠纷和申请执行人廖文学与被执行人董永红、赵明合同纠纷案,经遂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执行过程中,上述被执行人有的频繁变换居住所,有的下落不明,且财产无法查明,跟执行工作人员玩起了“躲猫猫”。

遂平县人民法院对上述被执行人尝试发布执行“悬赏令”。首先,该“悬赏令”对被执行人的个人信息予以公布。其次,介绍了被执行人的欠款情况及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躲猫猫”情况。再次,公布了人民法院的悬赏措施:凡是向人民法院提供有效线索,根据线索查找到被执行人的下落,使案件能全部执结或部分执结的;提供被执行人的有形财产线索,使案件能全部执结或部分执结的;提供被执行人的有价证券、存款信息,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使案件能全部或部分执结的;提供被执行人正常经营活动的线索,有利于案件全部执结或部分执结的;提供线索后,被执行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院将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此外,法院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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